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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三名乡镇主要负责人被立案审查

发布时间:2018-04-06 09:17: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近日,蓝山县纪委对查处的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太平圩镇党委书记谭德胜、镇长候选人余勋翔公务接待违规饮酒且贻误工作。

  2018年3月8日晚,太平圩镇政府在食堂因公务接待太平镇大洞村村民唐某旺,镇党委书记谭德胜、镇长候选人余勋翔在陪同就餐中违规饮酒。饭后,谭德胜和余勋翔回宿舍休息。当晚,县委决定于22时30分召开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紧急调度会议,要求全县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县委办值班室先后多次打电话给太平圩镇党委书记谭德胜、镇长候选人余勋翔和镇办公室值班电话,均无人接听。直到22时37分,县委办值班室打通太平圩镇办公室主任私人电话,才下达会议通知。22时50分左右,太平圩镇安排的代会人员才赶到会场参会。

  经蓝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谭德胜、余勋翔因违规饮酒而贻误工作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二、楠市镇党委书记徐杰明在清明特别防护期内违规离岗造成不良影响。

  楠市镇党委书记徐杰明在明知2018年3月24日至4月10日为该县清明特别防护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指挥扑救的情况下,仍然在3月24日15时离开楠市镇前往新圩镇株木水村吃晚饭。途中,徐杰明接到关于宁远县冷水镇突发山火并向楠市镇境内蔓延的火情,只是对防火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又继续前往株木水村吃晚饭。直到当晚23时30分许,徐杰明才从县城出发赶往火灾现场。

  经蓝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徐杰明因违反清明特别防护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纪律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