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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出台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2 17:22:3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道县纪委在配齐配强15个派驻机构干部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道县纪委制定出台《道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紧扣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为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工作,对派驻机构全体干部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工作关系、选配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考核奖励、日常管理、纪律要求等内部管理的10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据悉,该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派驻机构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依据,推动驻在部门、综合或授权监督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根据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3项任务,明确了派驻机构8个方面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职责,特别明确了派驻机构与县纪委监委、驻在部门、监督单位、县直属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关系,并对派驻机构干部的选配、任用、交流、考核等进行了规定,打消了派驻机构干部对生活待遇、成长进步等情况的思想顾虑。
  该办法严格纪律要求,明确指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要严于普通党员和普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始终坚定政治信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必须紧紧依靠并始终代表县纪委开展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盯住“关键少数”,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道县纪委周林 郑丽明)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