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县出台《道县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及驻村干部的管理,进一步绷紧驻村帮扶干部纪律弦。
《办法》对驻村工作队职责、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和保障措施做出了详实的规定,对存在四种情形的驻村帮扶干部实行“召回”:因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应在村工作,不服从管理,不能正常履职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不符合驻村要求的;长期不安心驻村工作、吃住不在帮扶村,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挂名“走读”、脱岗溜号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办法》指出,对驻村期间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群众公认、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作队员,进行通报表扬,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驻村工作期间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工作表现差、群众不满意、成效不明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由派出机构及时召回调整。凡是被召回撤换和个人年度考核核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截止目前,道县按相关程序对4名驻村工作队长,8名扶贫工作队员进行召回调整;对12名作风不实的驻村帮扶干部进行通报批评。(道县纪委 文远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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