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山县纪委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监管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一名乡镇专职党委副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8年3月,县纪委对荆竹瑶族乡1起骗取异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深挖时发现,该乡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曾某负有监管不力的直接责任。2018年5月,蓝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监管不力就是失职,必须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蓝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蓝山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度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果断向监管不力、充当“稻草人”等突出问题亮剑,以坚强纪律作风护航脱贫攻坚不断深入。
今年以来,蓝山县纪委加大“六大纪律”执行情况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力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截止6月底,包括3名党政一把手在内的11名党员干部因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被严肃问责。(通讯员 唐基勇 李炜)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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