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后,觉得应该不会被组织重视了,心里还是有些悲观失望,工作积极性也消退了,但自从推行恢复党员权利会示制后,感觉到组织还是关注着我们,给予我们改正错误的机会,那种自信心又有了。”零陵区交警大队珠山中队原中队长王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时感慨地说。
近年来,零陵区纪委为化解当前“重处分、轻监管”问题,严把“三关”,强力推行恢复党员权利公示制度,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
一是严把程序关。对恢复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权利前,由被处分人提出申请,党支部5日内对拟恢复党员权利进行公示,如属上级机关处分的,还需报请审批。
二是严把考察关。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和民主测评,如收到受处分人员有新的违纪行为或拒不改正错误的举报反映,经核实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表现较差的,则延长一年考察期限。
三是严把公示关。对受处分人员申请恢复党员权利必须在其工作(生活)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没有其他违纪反映即作出恢复党员权利的决定。
截止到目前,该区共恢复党员权利22人次。自推行公示制度来,按照操作程序和公示制度恢复其党员权利,强化了对受处分人员的后续监督和警醒教育,维护了党纪处分的严肃性。(零陵区纪委监委 李艳玲 周思媛 编辑:雅楠)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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