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对零陵区进行了巡察。8月1日,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向零陵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零陵区委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党性的高度,始终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零陵区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区委成立了关于全面落实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下设整改办公室(简称“区委整改办”),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综合反馈。三是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巡察零陵区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零发[2018]4号)《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表》。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零陵区委先后8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调度会、推进会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四是以上率下联动,统筹协调部署。采取“领导牵头、部门指导、单位落实”的形式,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以上带下联动整改。区委书记唐烨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中的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调度,重要情况亲自过问,其他责任领导主动担责,加强督办,指导、协调和推动问题整改。牵头单位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各承办部门和承办责任人逐条对照检查,形成整改合力。五是加强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一天一调度,一周一汇总,半月一报告,一月一督查”的机制,先后开展督查3次,发出通报3期,对10家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相关制度不健全的不放过,确保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零陵区委严格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剖析根源,注重标本兼治,建设长远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修订完善了涉及扶贫、作风纪律、财务等各类规章制度10余项,规范业务工作程序5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2次,取得了扎实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第十七巡察组从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精准扶贫、涉农资金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扫黑除恶、基层组织建设及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等七个方面对零陵区开展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从6大类25个方面指出了我区存在的120个具体问题。零陵区委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111个、基本整改到位4个、未到整改完成时限3个(2019年2月1日前)、延期整改2个(结合机构改革整改到位)。巡察期间,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共交办零陵区信访件188件,其中移交区纪委监委28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警告处分5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13人,通报批评2人,提醒谈话4人;移交区委巡察办160件,已办结151件,正在办理9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警告处分4人,行政警告1人,免职1人,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19人,通报批评2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1.关于在贯彻落实方面,党员干部执行力还不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部署还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零陵区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办法》,把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情况纳入区管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重要内容,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并下发至各单位。区政府出台了《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一条规定(试行)》,不断提升执行力。二是开展“三带”活动。在全区开展了“领导带头做表率、班子带头聚活力、党员带头当先锋”活动,拟评选10个“三带”模范单位和50名“三带”模范人物,调动干部干事激情。三是加快整改力度。责令巡察的6个重点单位扎实开展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按规定保障到位。
2.关于在责任担当方面,部分单位干部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愿挑重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想理念教育。举办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才引进人员转正培训班1期,增强了思想认识。二是以点带面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了班子成员、科级非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优秀年轻干部、选调生、人才引进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加强了有效沟通。通过思想教育,区民政局谭某某认识到错误,认真自觉履行支部书记职责。区农业委重新选配了年轻化责任心强的邓某某负责政工工作。三是结合“三带”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目前,已收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三大攻坚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选调生等先进典型12名,拟定了集中宣传方案。
3.关于在服务群众方面,个别服务窗口管理较松散,值班不规范;个别村务公开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值班考勤制度。严格落实窗口AB岗值班制度,建立值班请假台账,规范打卡考勤秩序。二是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素质。8月底,政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窗口首席代表会议,进一步对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计划在年底,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政务服务培训,邀请专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更为专业的培训。三是加大村务公开力度。以“村务监督月例会”为抓手,及时公开村级党务政务财务信息。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立行立改。
4.关于在项目建设方面,存在干部慢作为、懒政怠政、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速推进工程进度。截至8月30日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等10个水利项目已全面完工,除纳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外均进行了法人验收(纳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规范要求,经过一个汛期的检验后才能验收)。其中2017年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项目已通过财政评审,项目资金已拨付至各乡镇。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力度。截止2018年9月20日,10个项目工程合同金额为1872.74万元,已拨付1341.02万元,占合同金额的71.6%,已按合同拨付到位。非工程合同资金142.7万元,现已拨付80.6万元,剩余资金用于工程结算时超合同的不可预见费;三严格追责问责。5月10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领导刘某某等5人予以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发工作津贴400元/人,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等4人予以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并扣发工作津贴200元/人。
5.关于召开会议方面,主要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层层重复召开,导致干部疲于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规格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2018年上半年召开会议54次(其中:党委常委会17次,政府常务会9次,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6次,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8次,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会议14次),同比减少11.5%。
6.关于改进文风方面,主要存在机械式照搬照抄,抄袭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严格依据《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委发文计划目录〉〈核准保留与合并的简报资料汇总表〉的通知》(零办法电〔2018〕54号)执行区委年度发文计划,不断规范文件审批程序,控制重复发文、力戒升格行文、减少联合行文。2018年上半年以区委、区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共印发201件,同比减少18.6%。二是不断改进文风。加强学习,端正态度,提倡“短平实文风”,举办了1期全区公文写作能力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肃问责处理。责令相关单位对涉嫌照抄照搬、抄袭造假材料的个人严厉问责,通报批评。
7.关于在履行职责方面,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年度工作计划、无党委(组)专题会议研究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资料。要求各责任单位立行立改,迅速开会讨论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责任单位办公室规范会议记录的撰写和整理归档;要求各责任单位建立规范、安全、保密的内部档案管理室,切实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切实加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每季度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三是积极自查自纠。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按规定要求填写《记实手册》、廉政谈话表,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实行全程纪实,组织开展廉政谈话850人次,约谈23人次。
8.关于在对待问题方面,部分干部对组织不说真话,对交办的事项拖拉、敷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加强对党章、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树立担当精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正视。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同时对相关责任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进行批评教育。
(二)精准扶贫的问题
1.关于在扶贫资金方面,有违规使用扶贫信贷资金,村级扶贫资金“趴账”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强农惠农政策公示公开制度,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督”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分类办理、明确时限”方式,加快预算资金下拨进度。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联合区财政局开展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管理专项清查行动,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资金自查自纠行动,查清“趴帐”资金底子和资金用途,当前“趴帐”资金已全部明确到项目,并发出扶贫资金整改交办函15份督促落实。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对违规使用扶贫信贷资金责任人员严格问责。
2.关于在扶贫工作作风方面,部分扶贫工作队员作风不实、村级扶贫项目“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作风整治力度。由区专治办、区派驻村办、区作风办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加强作风督查,狠抓扶贫干部管理和培训,强化《零陵区2018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学习。二是健全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础数据库的框架结构指标体系,强化业务培训,全面建立大数据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对全区贫困对象重新识别、重新认定、重新纳入。7月,全面开展了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154户431人,返贫人口25户66人;清退识别不准户131户362人,标识不享受政策372户1195人。单个贫困人口补录669人,单个贫困人口清退202人,贫困人口自然增加158人,自然减少511 人,做到了“应进尽进、应清尽清”。同时积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信息由区扶贫办、区纪委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加强资料管理。扎实开展信息精准“四个一致”活动,发动全区7729名结对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对贫困户信息档案、村级基础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并突出三个重点到位:贫困户档案规范整理、精准识贫与退出程序及资料、扶贫手册填写规范。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在扶贫领域腐败方面,存在套取危改资金,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地毯式核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对各村开展扶贫资金使用开展联合检查,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区纪委、区扶贫办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危改户进行电话核对到位金额,发现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组织入户核实和拨款核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准识贫行动,清退不符合261人,新识别136人,做到了“应进尽进”,“应清尽清”。二是加强执纪问责。对套取危改资金,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方面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
4.关于在产业帮扶方面,扶贫项目单一,危改房超面积的问题较多,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产业扶贫。制定出台《零陵区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积极采用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方式,大力发展种养加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扶贫车间等产业,截至7月底,全区已建好37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发电203万度,可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增加5万元以上。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对超层超面积等不符合政策的项目正在实施的立即停止实施,建立工作台账;对危改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已经实施的追缴危改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目前,已对61户超层超面积的进行了交办整改,全区对抽查发现的23户超面积危改户,取消资格5 户,资金减半共18户;自查发现的超面积危改户,经整改符合要求3户全额补助,14户资金减半处理,21户暂缓打卡。三是加快入住进度。加强政策解释力度,富家桥镇安置点64户,目前已有60户入住,还有4户准备入住。接履桥街道安置点79户除个别贫困户正在装修或全家外出外,已全部入住。
(三)涉农资金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会计法》《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争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等补助发放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出台《零陵区乡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乡村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结算评审拨款全过程监管制度,压实监管人员责任,提升乡村项目监管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常态化组织对涉农惠民资金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及时追缴违规违纪款项,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形成教育震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立案1人,诫勉谈话11人,共退缴资金80余万元。
(四)扫黑除恶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9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推进会、分析会,推动工作高效开展;建立健全了举报奖励、交办核查、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40万份;全区打击涉恶团伙7个,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批准逮捕26人。
(五)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
1.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换届选举和党建相关知识的学习。针对换届选举相关知识不熟,工作作风不实,态度不严谨。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共同成立督查小组,结合“党建+扶贫督查”,下村督查的同时对村支两委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让其熟悉相关政策,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错误。二是“举一反三”,对换届选举资料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自查自纠,整改完善。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端正工作态度,压实工作责任,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支部委员增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区富家桥镇党委、区农业委加强对党章党规学习,按规定设立基层党组织,严格换届程序,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缺或需要增补的,需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提高组织建设标准化水平。二是严格要求。责成富家桥镇党委、区农业委开展党建工作的自查自纠,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区委组织部。三是加强督查。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工委加强对乡镇(街道)机关和区直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的督查指导,通过党务工作人员轮训,加强对参与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确保各级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责令富家桥镇党委、区农业委学习好《党建实务指南》,目前区农委、富家桥镇何家坪村党组织已按要求设立了3个党支部。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抓党内政治生活。责令五个单位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学习《零陵区关于开展“领导带头做表率、班子带领聚合力、党员带动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推行“支部为主、党员先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召开“抓好巡视整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督导。明确联系区级领导加强对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的督导。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全区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重点看是否从严从实,是否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巡察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情况的说明。7月3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民主生活会整改的通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重新对照检查,并要求按规定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其中区民政局等单位重新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
4.关于组织生活会没有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能力。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有序有力、保质保量地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制度。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运行规则,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三是加强督查。区委组织部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对资料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加大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下发《党建实务指南》。下发7个不同类别的党组织运行规则,全部上墙,要求严格按规则执行。四是严肃追责。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通报问责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报表资料不一致,优秀比例等次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镇村干部进行系统性培训,提高对民主评议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夯实工作,规范会议材料,使其熟悉民主评议的相关事项,对相关责任单位要求重新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党员,加强整改。二是严把审核关口。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6.关于党员发展工作存在先发展党员再补入党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政审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相关规定,把好发展党员政审关。二是严把程序关。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三是严把公示关。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把整改关。对大庆坪乡党委、富家桥镇党委对违规发展党员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规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6月初举办了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程序要求和党员必须档案22项材料进行了再次明确,并要求倒排工期,9月底前按程序按要求保质量保量完成发展任务。
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区委组织部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的方式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确保“三会一课”等制度在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二是加大培训。区乡两级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轮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8月31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推进会,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组织工作相关条例和规定,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做好党组织换届、“三会一课”等相关党建资料的归档管理。针对缺《党小组会议记录本》的问题,2018年区委组织部印制下发了7本手册,要求规范填写好《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8.关于党费收缴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规范党费收取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二是加强督查,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的方式对党费收缴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同时,对全区各单位是否存在类似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存在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4月份、7月份对全区党费收缴进行了督查考核,其中。水口山卫生院等个别党组织收缴党费不标准,已按规定进行了补缴。
9.关于对党员的党纪政纪处分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不断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条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认真核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对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以前的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处分影响期为一年;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适用2016年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半。经核:对市委巡察组检查发现的8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例中的有7人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前,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其处分影响期为一年;而魏某某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故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应为一年半;区纪委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对作出的关于魏某某的处分决定限期整改到位,并以此为戒,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条规的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办案质量,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10.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班子配备不齐全,干部任免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调整补充工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拓展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调研成果,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对部分非涉改单位的班子配备问题,按照区委的部署尽快配备到位。下步将结合机构改革对相关单位班子配备到位。
(六)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精心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制。深入学习《零陵区关于开展“领导带头做表率、班子带领聚合力、党员带动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推行“支部为主、党员先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召开“抓好巡视整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织全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及时完成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不反弹、不回潮。三是严格追责问责。给予免职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6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抓常抓严抓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对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绝不放松,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到排工期,跟踪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从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常委班子带头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审查,营造党内政治生活新气象。
四是坚持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美丽新零陵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6323796;电子邮箱:llqwzgb@126.com。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