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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以案促改开展“身边人”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9-01-22 09:17: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我不该因一时贪念向危改资金伸手,我对不起组织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江永县粗石江镇原民政办主任张某在镇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据悉,张某在2010年至2012年任粗石江镇民政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分配、审批、上报危房改造指标过程中,以侵占、虚报、冒领等手段共计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7万余元,其中张某某实得3.8万元,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在一起共事二十多年了,没想到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真是晚节不保!”会后,支部几名老党员议论纷纷,据了解,张某出生于1958年9月,按程序本该于2018年9月退休安享晚年,然而却因其违纪行为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与单位同事“话别”,说到此处在场党员无不扼腕叹息。“看着他满头白发、佝偻着身子在这么多人面前作检讨,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滋味。”刚刚参加工作一年多的公务员小高说道,这次的现场教育让她感触良多,她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牢记前车之鉴,坚守法纪底线。2018年12月,张某受到开除党籍、配套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2018年以来,江永县纪委监委立足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既大力惩治腐败问题,也注重以突出典型案例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全年共立案154件,党纪政务处分134人,到被处分人单位和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30余次,现场接受教育党员干部620余人次。(江永县纪委监委 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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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