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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

发布时间:2019-11-19 16:13:1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许滔滔阅读更多

  “舜陵街道大潘家村原村会计潘初德在为低保户刘某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时,违规收受低保户刘某‘辛苦费’1200元,2019年8月,潘初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安镇中心铺村老屋山网格党支部委员李春龙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2019年10月,李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宁远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的典型案例。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远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惩治贪污挪用、损公肥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

  同时,该县深入推进“纪委请你来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作用,精准发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持续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村级微信群、村务公开监督例会的监督作用,深化基层治理,规范小微权力,有效预防腐败。县纪检监察四个片区协作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按照案件查办“六个一”的要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处并通报曝光。

  今年1-10月,宁远县共摸排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198条,立案112件,处理450人,追缴违纪资金393.97万元。(宁远县纪委监委 夏海波)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许滔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