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鲤溪镇龙板村党支部原书记柏兴发、村委会原主任柏明旺在办理低保事项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柏兴发、柏明旺等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从村民柏某的低保存折中分四次支取低保款115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此外,2017年1月,柏兴发私自从柏某的低保存折中支取低保款35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2月,柏兴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柏明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冷水镇敬老院原院长王运祥克扣群众财物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王运祥将敬老院护理员李某等三人上年度考核工资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造册14400元,报账后据为己有。另外,王运祥还存在采取“多报少发”敬老院工人工资的方式贪污公款18360元。2019年12月,王运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九疑山瑶族乡九龙村原综治专干盘军财挪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金问题。2017年10月至11月底,盘军财将收取到的村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金36180元挪作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12月,盘军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