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安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民生资金拨付环节,加强监督,多措并举,确保各类民生资金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申报审核。该县出台了《东安县财政局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力度。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实地查看,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同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额、实施范围、建设内容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强化资金拨付监管。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为监管重点。严格落实资金报账制度,层层审核把关,完善财务手续,有效避免资金挤占、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及时,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民生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整改,及时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民生资金行为,严肃查处套取、贪污财政民生资金违纪违规行为。
截止到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先后5次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次,发现问题4个,交办整改3个,对2名因工作作风问题导致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退还群众造林补贴资金、创业补贴资金99.55万元。(东安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文渊)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