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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08-18 09:59:0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自从被处分以后,慢慢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没想到组织没有放弃我,你们的谈话对我触动很大,我将铭记惨痛的教训,今后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对我的挽救和信任。”近日,零陵区纪委监委在回访受处分干部时,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的文某如是说。

  为充分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警示惩戒作用和“治病救人”功能,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零陵区纪委监委及时开展跟踪教育,落实关心关爱措施,让受处分的干部,下决心重燃工作热情,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严格检查执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采取党组织分级自查,组织、人社部门全面排查、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不按规定落实被处分人职务、工资等相关事宜的,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切实让各类处分决定及时落实到位,不断彰显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注重激励奋进,对犯错同志不放弃。注重谈话方式,坚持以“小范围、重实效,不扰官、不扰民”及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性设置谈话提纲并拓展,着重了解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设身处地、用心用情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明确表示不会否定受处分党员干部之前的工作成绩,更不会放弃受处分党员干部。

  “考纪考法”与管理相结合,变“掉队”为“归队”。为提高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考试按照“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采取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综合评估受处分干部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作风状态、工作实际等方面的表现,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评估结论,对于不合格的由所在党组织集中学习。最终根据结果合理安排能够发挥个人才能的工作岗位,提供成长锻炼的平台,使受处分人员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同时,提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零陵区纪委监委 邓中元 廖彬森)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