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陵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
此外,设有反腐倡廉信息中心直属单位1个,设有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等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区纪委管理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信息综合等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以及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进行约谈函询、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整改;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地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以及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的情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处理处置工作;承担联系单位及区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维护、应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街道)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信息服务技术保障工作等。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