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名称 |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年度预算申请 | 资金总额14479476.41 | |
| 按收入性质分:14479476.41 | 按支出性质分:14479476.41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49476.41 | 其中:基本支出:10519620.49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3959855.92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30000 | ||
| 其他资金: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行使国家监察职能,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严查办贪腐违纪案件、办理信访案件; | |
| 目标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 ||
| 目标3: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有关专项整治。 |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查办腐败案件、办理各类信访案件; |
| 指标2:对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条规教育; | ||
| 指标3: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查办腐败案150件、办理各类信访案件200余件; | |
| 指标2:使全县18000名党员干部接受党纪条规教育; | ||
| 指标3:对干部作风问责400余件。 | ||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