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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0-10-30 17:29:1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

  此外,设有“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纪委常委会等会务工作;负责信息和综合分析工作等;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县纪委管理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做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承担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具体工作;统一受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机关纪检监察室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二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挂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

  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做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做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归口管理县“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驻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和县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单:

  1.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2.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3.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4.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5.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6.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7.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8.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9.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10.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11.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12.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13.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