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保护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的“底气”和“硬气”,现将近期核查的7起单位和党员干部被不实举报的问题予以澄清并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东溪街道卜家岭村许家网格书记许志东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2月7日,群众匿名在网上发帖反映东溪街道卜家岭村许家网格书记许志东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等问题。经深入走访调查,未发现许志东有聚众赌博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实。2月8日,东溪街道纪工委将调查结果在网络上进行了反馈,对反映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为许志东正名。
二、关于澄清对县交警大队徇私枉法、包庇肇事者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9月,群众实名向县纪委监委举报县交警大队徇私枉法、包庇肇事者包某某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3日14时30分许,包某某撞伤举报人蒋某某母亲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民警及时出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协助医院医务人员抢救伤员,现场控制肇事者包某某。该案处理依法公正,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当面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蒋某某,并对其反映县交警大队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举报人表示认可。
三、关于澄清对县纪委常委唐振军充当其岳父保护伞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4月29日,群众实名向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6督导组反映县纪委常委唐振军充当其岳父刘某某保护伞等问题。经查,举报人周某某、黄某某与唐振军岳父刘某某存在纠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唐振军未过问、插手或干预该纠纷的处理。2019年5月1日,调查组当面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周某某、黄某某,对举报人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举报人表示同意和认可。
四、关于澄清对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成伟全酒醉乱查岗摆官威,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11月11日,群众在禾亭镇卫生院工作群发消息反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成伟全酒醉乱查岗摆官威,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11月2日上午,成伟全带队在保安镇参与案件调查,中餐在保安镇政府食堂就餐,未饮酒;当日16时50分,成伟全带领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成员到禾亭卫生院暗访查岗,发现该院住院部护士李某某工作消极懈怠,对病人态度恶劣。成伟全当场指出其问题并将此情况反馈给县卫健局党组。11月4日,经县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李某某作出罚款400元并在全县卫健系统通报的处理。李某某为此对成伟全心生不满,遂在工作群发布不实言论。11月13日,调查组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李某某,对其反映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李某某当即承认错误。鉴于李某某随意发布不实言论到工作群,造成了不良影响,考虑到其能主动认错,县卫健局党组决定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五、关于澄清对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谭国勇与县一中教师罗海峰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5月27日,群众实名向县纪委监委举报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谭国勇与县一中教师罗海峰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等问题。经查,谭国勇担任长沙银行永州分行与罗海峰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主审法官,由于涉案标的巨大,合议庭对该案判决把握不准,谭国勇向主管副院长汇报后,提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结论后依法作出判决。调查组未发现谭国勇与罗海峰存在利益输送等不正当利益关系。2019年12月1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欧阳某某,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欧阳某某表示对调查结果无异议。
六、关于澄清对太平镇白土村网格委员房辉军在为五保户开证明盖公章时收受香烟、红包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1月,有群众向省纪委监委举报白土村网格委员房辉军在为五保户开证明盖公章时收受香烟红包等问题。太平镇纪委与镇扶贫站组成调查组,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系他人冒用房某某名义进行举报,房辉军在为五保户开证明盖公章时,并无收受香烟、红包等现象,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19年3月,太平镇纪委在白土村党员大会上对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反馈,为房辉军予以正名。
七、关于澄清对原鲤溪镇上柏万城村网格书记柏增平违规承包村委会工程项目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9年5月,群众匿名向市纪委监委举报原鲤溪镇上柏万城村网格书记柏增平违规承包村委会工程项目等问题。经查,2017年,上柏万城村帮扶后盾单位筹资25万元对村小广场进行硬化。工程筹资款由村会计柏会平管理。村两委为节约成本,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新田县鸿达混凝土公司按每立方320元的价格供应混凝土,由村委会聘请村民施工并支付工资,柏增平没有承包该工程。2019年6月13日,鲤溪镇纪委在上柏万城村网格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及澄清。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体现了县委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党员干部要挺起腰杆,大胆干事创业;各级党组织要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当好后盾;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还干部清白,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对故意造谣中伤、干扰改革创新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严肃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