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明山管理局阳明山村总支部书记唐大超违纪案。唐大超任阳明山管理局阳明山村总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虚列《饮水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和《饮水工程恢复承包合同》项目支出,套取扶贫资金10万元和移民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村委会其他账外开支;虚列村级公路维修项目支出,用于冲抵村级收入及往来押金2.24万元。2019年12月,唐大超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泷泊镇胡家洞村副支书张绵好违纪案。张绵好任泷泊镇胡家洞村副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以低保户、五保户名义申报5户农村危房改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5.4万元给永之源茶叶公司修复村礼堂,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张绵好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塘底乡珍珠村党总支支部委员蒋高军违纪案。蒋高军任塘底乡珍珠村党总支支部委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虚构人畜饮水项目、上北村公路改造项目,套取扶贫资金15万元、移民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上北村公路硬化欠款、上北村公路除草、维修水沟,贫困户走访等其他村务开支,并且长期借用运转经费不归还。2019年12月,蒋高军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理家坪乡六江洞村原主任胡光后违纪案。胡光后任理家坪乡六江洞村村主任期间,于2014年2月,向乡财政所借用六江洞村一事一议资金1万元用于其他开支。其后,乡纪委多次催促其归还借款未果。2019年8月,胡光后将1万元借款上缴至理家坪乡财政所。2019年12月,胡光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