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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宁远县委关于护航脱贫攻坚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07 16:46:0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2019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宁远开展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10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宁远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坚持用政治的理念来剖析原因、用政治的手段来强化措施、用政治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推动整改。

  (一)悟深悟透精神不走偏。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精神来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坚定不移做到“三自觉”,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时刻拧紧思想发条、保持必胜信心推进整改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不走空。2019年10月17日、10月20日、11月11日分别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市委第三巡察组护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交办会、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就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分解交办、全面整改等事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县委全面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从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抽调1人集中办公,负责制订总体整改方案,检查督导,组织整改工作落实。

  (三)对标对表清单不散光。10月17日,制定下发了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解表、问题交办函,实现整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要求明确等“四个明确”,对12个牵头单位、24个责任单位实行挂图作战。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线索14条,已办结13条,立案5件、拟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约谈及组织处理37人次;移交信访件110件,办结110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反馈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涉农资金整合欠精准,超范围整合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2017年-2019年整合资金进行梳理查找,全面核实,对整合不精准的资金项目立即整改。经核实,2017年省财政下达的建设85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资金和2018年省财政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纳入了整合资金范围,但均没有改变资金用途,并已做出书面说明。二是规范整合。严格对标省市关于资金整合使用的规定,规范资金整合统筹,确保资金整合精准。

  2.涉农整合资金存在少量趴账。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移民安置补助资金等方面均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移民事务中心分别对少量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移民安置补助资金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少量趴账的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产业发展扶贫资金已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移民安置补助资金已缴入国库。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县财政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对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交办、立即整改,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3.整合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整合资金未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组织对全县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二是对照整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核实该部分整合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涉农资金整合有关规定,对标对表安排项目,严格做到不能纳入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坚决不予纳入。

  4.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城建投认真梳理查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抓好整改。二是督促资金归还,县财政局已归还不规范使用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三是建立了规范使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长效机制。

  5.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了安置点的“三通一平”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城建投全面梳理核查,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经核实,反馈的“三通一平”支出问题系县易地搬迁联席办工作人员未与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接,未核实实际“三通一平”支出情况,而是自行根据估计数据填报而导致的,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进行全面梳理、查证财务凭证,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只发现中和镇幸福新村有278882.67元“三通一平”费用从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列支。2019年12月5日,县财政已将该笔费用划入易地扶贫搬迁专门账户。

  6.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未完全封闭运行,存在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至易地扶贫搬迁专账上使用,以及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到其他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组织城建投、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真梳理核实,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积极整改,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将禾亭鲁塘移民建设资金从易地搬迁帐户中分割出来,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筹款拨付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是严格管理,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易地搬迁账目按照“专款专用、物理隔离、封闭运行”进行使用。

  7.将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人口纳入搬迁范围,有9个乡镇涉及126户易地搬迁户不在划定的搬迁区域范围内。

  整改情况:一是县易地搬迁联席办会同扶贫办组织相关乡镇(街道)进行认真研究,全面整改。二是经核实,造成该问题的原因系行政村区划调整,9个乡镇126户易地搬迁户的“两册一表”所登记的搬迁地名与实际地名属同一地点,但是表述不一致而造成的,实际上9个乡镇126户易地搬迁户全部都在搬迁范围内,相关乡镇(街道)均已作出书面说明。

  8.易地搬迁实施进度与省下达的年度计划不一致,未按计划完成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县易地搬迁联席办会同扶贫办按年度核对易地搬迁计划花名册和2018年取消资格人员、新纳入人员对象花名册。二是经核实,反馈该问题的原因系2017年全县根据省里安排进行了“四类人员”清理和动态调整,并按要求把清理出来的任务数纳入了2018年整改任务而造成,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全面核查,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县分别搬迁4915人、12178人、400人,已按省里下达总计划完成搬迁任务。

  9.部分搬迁住房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全覆盖核查,县住建局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对全县易地搬迁安置房进行了竣工验收和质量鉴定。二是出台《宁远县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问题整改奖补方案》,切实解决各乡镇(街道)在整改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问题的资金困难。三是反馈的冯某户房屋裂缝问题已经县质监站现场鉴定为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已重做地面、墙面粉刷。反馈有部分住房粉刷脱落,已全部重新粉刷到位。反馈邓某户房屋屋顶掉灰等质量瑕疵,已整改到位,盘某户房屋卧室有裂纹,出现开裂现象,已请检测公司做全面检测,并整改到位。已通过对太平镇联合新村安置点二楼加建女儿墙,消除了安全隐患。

  10.部分安置住房功能不全、存在没有搬迁入住现象,分散安置房未建坡屋顶。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易地搬迁户坡屋顶加建、住房功能情况、入住情况全覆盖核查。二是通过加建坡屋顶、女儿墙、楼梯扶手,完善厨房、厕所配套基础设施,粉刷内外墙等方式进行整改,反馈和自查问题已整改到位。反馈的谢某户问题已严格按照《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百问百答》及省联席办相关文件要求整改到位,并与谢某户签订产权分割协议,明确各自产权面积。三是全面动员,所有搬迁对象已全部搬迁入住。

  11.陈某某违规享受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的问题处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组织相关乡镇深入查找问题症结,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二是耐心细致进行政策宣讲,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陈某某已将全部家具从易地搬迁安置住房搬出,该套房屋已纳入县易地搬迁办统一管理。

  12.弄虚作假套取危改资金,五龙山乡石某某享受危改补助金,危改档案资料多处涂改;冷水镇刘某某、胡某某等5户涉嫌违规领取危改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县危改办、五龙山乡、冷水镇组织专门核查小组,对当事人享受危房改造资金审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一是经过调查核实,五龙山乡石某因危改验收与低保停发存在时间差且工作人员擅自修改资料,而导致疑似套取危改资金,实际并未套取危改资金,已作出书面说明;冷水镇刘某某等5户属贫困边缘户且住房不安全,经县危改办审批后实施危改,已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已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三是县危改办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针对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13.违规收取2017年、2018年危房鉴定费。

  整改情况:一是县危改办牵头,对2017年、2018年危房改造鉴定费收取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核实,2017年第三方鉴定机构收取了部分危改户危房鉴定费。根据要求,现已由县财政将鉴定费全部拨付到相应农户。二是从2018年起,对纳入危房改造的住房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住房安全等级鉴定。为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提升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鉴定费由县财政在竣工验收后拨付给农户,已全部支付到位。

  14.危改资金监管不到位。部分乡镇存在未直接通过“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危改资金,资金审批与发放金额不一致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危改办、县财政局联合核查资金打卡发放工作。通过核查,2019年危改资金全部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惠农一卡通”。二是对冷水镇疑是重复发放的2.9万元经多方查实,反馈的问题系冷水镇提供的发放人员名单表格中人名重复而造成,实际并未重复发放;对仁和镇某户经多方查实,反馈的问题系系工作人员工作不仔细,金额填写出现错误而造成,实际应补金额与实补金额一致;五龙山乡2户未足额发放的3.5万元已补发到户。三是对相关乡镇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资金审批和发放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5.冷水镇个别危房改造户“一户一档”资料造假。

  整改情况:县危改办、冷水镇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逐项清理,重点查摆一户一档资料中改造前、中、后照片不一致和缺少资料问题。经核实,由于冷水镇神下村个别村干部工作不仔细,导致1户存在房屋改造前后照片不一致,现问题已整改到位,冷水镇已对该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6.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违规拆户、拼户、超面积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危改办召开调度会,责成相关乡镇对存在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整改。经核实,神下村个别危改户违规拆户重复享受危改,现已从多享受的统建房屋搬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二是冷水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对神下村干部给予约谈处理。三是对上宜村拼户享受危房改造的危改户进行核查,当事人与侄儿危改时均提出了申请,且要求继续共建危改房,因考虑实际情况,同意共同建房,未超面积,符合政策要求。四是冷水镇对神下村5户私自违规加层下达催缴通知。2019年12月12日,县法院已下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17.以权谋私,侵占危改资金。个别基层干部无视法规法纪、以权谋私,在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雁过拔毛”。

  整改情况:2018年3月,保安镇党委对侵占危改资金的汉下村党支部书记兼计生专干陶某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其侵占的危改资金0.9万元收缴退还群众。由县纪委牵头,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13年以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查处,立案34起处分35人,收缴违纪资金15.55万元,退还群众资金8.58万元。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严格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流程,堵住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漏洞。

  18.危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中和镇库里社区五保统建房项目建设延迟交付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中和镇成立整改班子专抓,并按整改时限快速推进,2019年8月底,库里社区和平村15户五保统建房项目水电安装完成,已安排入住。二是县纪委监委对中和镇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19.涉贫资金问题处理不力。存在5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调查。县纪委监委指派驻政法委纪检组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工作,对违规发放的危改补助资金全部追回并解缴宁远县财政国库特设资金专户。二是严肃追责。县纪委监委已对涉及桐木漯乡、九疑山乡、仁和镇、天堂镇、湾井镇等5个乡镇的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8人,约谈5人。

  20.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承接的小额信贷资金整合使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承接贫困户的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接的小额扶贫信贷资金用于支付县光电智能终端产业园B区标准厂房及配电设施工程款,与各贫困户或合作社签订《宁远县产业发展入股协议》明确的资金用途相符,已作出书面说明。二是2018年、2019年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与各村合作社或贫困户直接签订的协议进行分红。三是对照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用途,加强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核审批。

  21.部分非贫困户享受小额信贷贴息。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再次对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对象进行大数据比对和逐一复核,共清理出78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小额信贷,涉及的金额已全部追缴到位。严格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审批发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2.扶贫贷款资金超范围使用,部分用于农村安保工程和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安保工程和农村路灯安装属于民生工程,符合我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范围,且使用时经过国开行同意,已作出书面说明。二是2017年6月底至7月初,连降暴雨,特别是北部贫困村较多的五个乡镇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为做好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我县把灾后基础设施重建与脱贫攻坚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经国开行同意,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所需费用从国开行贷款中列支,符合贷款用途和脱贫攻坚有关要求和规定,已作出书面说明。

  23.发放交通补贴不精准,个别非贫困户领取交通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人社局组织专班认真核实。经核实,考虑到外出务工人员在暑假、农忙等特殊时期流动大,为提高交通补贴精准发放,创新按季度发放就业扶贫交通补贴方式。二是已按照(湘人社发[2017]100号)文件精神,不提高标准、不扩大范围,停发2019年下半年交通补贴。三是核实是否还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和截留挪用的问题。2019年8月2日,已将11户非贫困户领取的交通补贴5300元全部追缴到位。

  24.五龙山、九嶷山等乡镇个别村干部滥用权力、虚报冒领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2018年6月,五龙山瑶族乡党委对冒领侵占群众低保金的象村洞第二网格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刘某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还群众被侵占的低保资金4594元。2018年7月,九疑山瑶族乡党委对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的茶罗村支部书记冯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将违规发放的5400元扶贫资金收缴退还县财政。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同步推进二级机构集中整治、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重点岗位专项监察。2018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摸排问题线索3389条,立案315件,处分290人次,组织处理765人次,追缴违纪资金920.76万元,退还群众470.83万元。

  25.扶贫资金发放程序不合规,冷水镇存在扶贫资金现金发放代替打卡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全县于2017年开始采用“一卡通”发放惠民补贴。由于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设立初期内容不够全面、信息不够精准,不能及时打卡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资金,冷水镇工作人员对部分建档立卡户采用了现金形式发放。二是逐一核实比对,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户到人。冷水镇对通过现金发放的相关补助资金逐户逐人再次核实,相关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未发现虚报冒领、漏发错发和损害贫困户利益的行为。三是规范发放程序,所有到户到人的健康扶贫、教育扶贫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

  26.2017年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以宁远县经营服务站的名义开设银行账号。

  整改情况: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11月20日已撤销该账户,并在县财政局和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下,对账号进行了清理,其账务合并至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套中统一核算。

  27.柏家坪镇曙光新村扶贫车间附属工程(车间食堂、卫生间和厂房周边硬化项目)与扶贫车间主体工程(车间)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和虚假招投标。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柏家坪镇曙光新村扶贫车间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不是同一个项目,没有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但存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1名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并将该项目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对全县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8.虚列项目套取资金。如: 天堂镇寄岗村道路硬化虚增工程量、桐山街道冷水洞村村道拓宽项目虚列拓宽工程量、冷水镇2个供水片区多计施工临时道路以及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虚列“冷水镇新骆家至水库大坝通畅工程”和“冷水镇三联村至新骆家通畅工程”。

  整改情况: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办等单位成立了专项调查组逐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天堂镇寄岗村道路硬化工程不存在虚增工程量问题;桐山街道冷水洞村(原中和镇冷水洞村)村道硬化项目与拓宽项目同步实施,不存在虚列项目套取项目资金问题;冷水镇冷水村2个供水片区多计施工临时道路424米18463.89元,已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将多计的工程款全额追缴县财政。2019年11月,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追回其代付的金钩挂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款,金钩挂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款已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29.项目报账资料不规范。冷水镇神下村道路建设没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单;保安镇新脚村路面硬化无验收结算单;太平镇上下留村水利工程,无资金拨付审批单、合同协议书无具体内容,乙方没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所涉项目报账资料进行清理、排查,目前遗漏资料已整理归档,并对相关档案整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行业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制定扶贫项目报账标准模板,统一印发给行业扶贫部门和乡镇、村,各行业单位分别督促指导项目报账方按模板收集整理资料,项目报账资料已按模板收集整理。

  30.九嶷山瑶族乡九龙村存在未经县乡两级批复,将该项目变更为大地坪村道路硬化项目。2016年县财政局下达县水利局计划项目21个,实际实施23个。

  整改情况:九嶷山瑶族乡已向县财政局等单位递交九嶷山电站至别江口村村道扩宽项目变更报告,并办理了变更手续。2016年下达计划的21个水利项目,实际涉及10个乡镇街道22个村,在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实施完毕后,经报请县水利局及县领导同意,将结余资金7.9997万元安排到新沙桥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31.冷水镇社下洞供水片工程和柏家坪镇岭脚洞供水工程项目没有真正发挥效益,造成扶贫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冷水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安全饮水管理机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意见,制定合理水价,确保工程长效运行。2019年7月,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协调,柏家坪镇岭脚洞供水水厂已从大坝口水库取水,并移交县自来水公司管理,主管道已正常通水使用。经核实,柏家坪镇岭脚洞供水工程已支付工程款小于实际完成工程量应支付的金额。二是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普查,坚持动态管理,常态化排查整改。

  32.清水桥镇1处山塘维修加固项目,因维修不全面,水利部门未及跟踪和验收,导致质量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水利局会同清水桥镇政府,调查勘测了山塘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立即启动了山塘维修工作。2019年12月13日骨干山塘内坡、溢洪道等主体工程全面完工。二是安排专人管护,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33.部分扶贫信息系统资料管理责任不明确;个别危房改造对象数据与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全吻合;小额信贷资料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对表整改。2017年扶贫信息数据已通过备份数据恢复,扶贫资料已安排专人专管。县危改办已安排专人管理危改信息系统及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纸质档案资料,对2019年以前已实施危改的危改户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小额信贷资料已补充完善,归档管理。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全面自查,注重建账立制,确保档案资料完善完备。

  34.少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完成“三走遍三签字”走访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委作风办、县扶贫办、县驻村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二是认真梳理,找准差距。各乡镇(街道)按照“三走遍三签字”要求,进行摸底自查,制定走访计划。三是压实责任,整改到位。对走访进度实行“一周一上报,一周一通报”,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内容。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已完成“三走遍三签字”走访任务。

  35.部分贫困村的村级专业合作社虽然运转,但盈利效果欠佳问题。中和镇、禾亭镇58家合作社仅有12家实际运营;部分村级合作社资金趴帐。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利益联结。贫困村成立村集体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入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通过“两卡两折”惠农系统,将每年度分红受益资金打卡发放到村到户;二是引导产业发展。开展全县产业扶贫闲置资金“回头看”专项清理,重点引导村集体合作社选好产业项目、引进龙头农业企业合作、用好用活产业扶贫资金,切实解决资金闲置问题。

  36.中和镇立脚村村支部书记受到停职处分,但仍在领取工资,其停职处理与实际落实情况不一致。

  整改情况:县委组织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责令中和镇党委限期整改。2019年11月已追缴立脚村党支部书记停职期间的工资,县委组织部对中和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需要常抓不懈、举一反三、持续深化,实现问题清零、整改见效、促进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检视政治站位的重要体现、作为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的重大契机、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保障,按照“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全面从严”的政治站位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通过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提效。

  (二)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用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7323909;电子邮箱nyxwxcb123@163.com。

  中共宁远县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