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耐心教育,解开了我的心结,我会深刻吸取教训,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履职……”日前,零陵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长对因工作失职受警告处分的孙某“面对面”回访,对方当场表态道。
今年以来,零陵区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建立暖心回访机制,帮助受处分人卸下思想包袱,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热情。
明确回访责任主体。按照“谁联系、谁回访,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将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纳入回访责任主体。
明确回访重点对象。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超过三个月至处分影响期满后不足半年的人员列为重点回访对象。为提高回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被回访对象受处分原因、心理状态等,科学制定回访工作方案。
明确回访内容。根据回访对象的不同情况,采用座谈会、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方式,认真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受处分人的评价和反映,全面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生活、工作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靶向教育,传递组织关爱,帮助受处分人提高认识、改正错误,激发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强化回访教育结果的运用。结合回访教育情况,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客观评价。对处分影响期满的回访对象,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将其纳入正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其中表现优秀、干部群众反映好,且符合有关任用规定的回访对象,建议合理使用;对改正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懈怠的受处分人,列为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象,确保受处分人员一个不掉队。
截至目前,全区4名纪委常委带队,组织6个纪检监察室、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了一个月的回访教育工作,已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9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邓中元 盛炜)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