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黄小云违规接待的问题
黄小云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任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1年3月24日晚上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黄小云作为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2021年11月,黄小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零陵区交警大队接履桥中队唐刚元、程永科、胡增辉、张政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唐刚元身为中共党员、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接履桥中队一级警长,程永科身为中共党员、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接履桥中队三级警长,胡增辉、张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借调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3月24日执行公务时,利用交通警察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000元。2021年6月,唐刚元、程永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9月,胡增辉、张政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三、零陵区石山脚中学校长唐志令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唐志令身为中共党员、零陵区石山脚中学校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石山脚中学于2018年违规为教师发放各类津补贴16483元,唐志令作为校长,对此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2年4月,唐志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问题,既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又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也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复杂性,说明纠治“四风”工作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