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酸奶类)邀请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永财购计[2022]200号
二、项目名称: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酸奶类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州协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春江路春江安置小区4栋1楼3-4号门面
供应商联系方式:张洪13307469000(经本人同意公开)
中标折扣率:百分之五十九(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酸奶类
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食堂提供酸奶类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保证食堂食材的质量供应水平,确保配送安全、及时、准确。具体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州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 联系方式:0746-83531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46-8353102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永财购计[2022]200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餐饮物资,订立本服务合同。
一、配送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配送范围:乙方作为甲方餐饮场所食品物资主要供应商,主要配送酸奶类。
第二条 配送地点:乙方将甲方所需餐饮物资配送到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食堂或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配送时间
1、具体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为准,每天实时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08:00前到达食堂,确保配送食材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如有意外情况,务必提前与甲方做好沟通报备。
2、若甲方临时有采购需求,乙方应在一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冷水滩城区内)。
第四条 配送质量
(1)符合绿色食品乳制品标准。
(2)每批次配送给采购人的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应少于整个保质期的2/3。
(3)供应产品必须是预包装产品,以蒙牛、伊利、光明、卡士等知名品牌为主。
(4)产品包装袋应有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合格证(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效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5)为采购人的食堂提供专用酸奶冷藏柜。
第五条 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甲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采购人作退货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合同期间
1.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配送人员和车辆
第八条乙方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配送人员,根据食品卫生行业要求办理健康证,乙方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承担人员用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伤、劳动纠纷、诉讼等。
第九条 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自有且固定的冷链式运输车辆,确保车况良好、性能稳定,恒温设备运行正常,车厢内干净整洁。乙方配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和甲方管理制度,配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
第十条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
1.甲方召集乙方,每半个月到冷水滩区范围的好又多、建都、家家福、大新等连锁超市(超市特价商品除外)进行市场考察,由乙方代表和甲方代表共同考察并签字确认超市市价。对在超市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代表到冷水滩区永州大市场、黄泥井市场等综合批发市场现场考察商定。甲方综合市场考察询价情况,根据食堂所需酸奶规格、品牌,每半个月发布一次基准价表,该基准价表作为下半个月的结算依据。原则上在一个定价周期内(半个月)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
2.根据乙方承诺折扣价据实结算,实际结算价=甲方发布的基准价×中标折扣(59%)。甲方根据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
3.乙方对甲方发布的基准价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到超市询价对价格复核。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乙方应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市场考察询价。
第十二条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送品种,减少配送数量。因市场特殊原因,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不断拓展供应渠道,提高配送质量,保证甲方食材供应。
第十四条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人员和车辆进出市纪委监委案管中心大院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每日19时前提供次日采购物资清单。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定期组织市场考察询价,每月按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物资储存设备及场地,配合乙方建立物资储备机制,以应对甲方工作的特殊性、节假日物资上涨、紧俏物资不易购买等情况。
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为保证配送质量,合同期内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有权视情况进行处理,情节较轻且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情节较重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对甲方进行赔偿外,还应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可视情况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
1、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2、擅自调整配送品种的;
3、擅自缩减配送数量;
4、虚列配送种类、数量的;
5、未按时送货的;
6、有其他违约行为的。
第十八条 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严重违约的,还应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0%(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甲方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配送物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2、配送伪劣假冒产品;
3、配送物资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的;
4、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手段中标的;
5、采取串通勾结等方式手段,欺骗甲方钱款的;
6、不定期食品安全部门抽检,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问题的等情况。
六、附则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 因项目灭失的;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
4、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15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甲方食堂等餐饮场所的正常秩序,甲方应支付费用。
第二十一条采购方式:乙方需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登记相关产品规格、品牌、价格等信息,甲方定期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下达采购计划。
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乙方在次月与甲方对账后出具正式发票,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及考核情况每月15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甲方在对乙方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餐饮物资采购费用。
第二十二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认真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1份,财政部门1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