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中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认真分析研讨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98条,建立台账管理机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党组书记、院长龚文启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靠前指挥、直接调度、协调督促,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12次、调度会17次,签发工作提示4次,推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9项。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改进措施、梳理整改进度,确保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
截止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152件信访件,已办结152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7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2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主责主业有差距
问题1:审判质效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针对案件质量不佳问题:一是加强法官素能培训,与高校联合举办培训班22期,参加上级法院调训、视频培训104期2244人次,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3期193人参加。二是强化案件监管,院庭长对“四类”案件、拟发改案件等开展刚性阅核。三是优化评查机制,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常规评查案件1285件,其中发改、性侵未成年人等重点案件443件,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全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798件。四是坚持数据会商,对审判质量不佳的基层法院,提出个性化“指标体检表”并加强针对性指导。
针对办案效率不高问题:一是每月印发全市法院审判态势分析、市中院收结存通报、审判质效情况、申诉复查案件情况等通报,督促法官及时审结案件,2024年以来已印发各类通报100余期。二是通过智慧法院平台,对临近审限案件预警,提醒法官及时结案,2024年全市法院平均结案时间位于参考区间。
针对案件移送不快问题:严格执行移送时限,明确移送要求,及时完成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加强案卷审核,定期汇总通报,2024年下半年发布上诉案件案卷移送情况通报2期。全市法院案件移送时间大幅缩短。
针对案件久拖不结问题:一是强化通报督办,对长期未结案件下发院长督办函45份,坚决遏制边清边积现象。二是加强指导,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分类指导,着重解决鉴定、请示等拖长审限周期的“瓶颈”问题。
问题2: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秋冬风暴”专项执行攻坚,加强工作督促,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对排名靠后法院进行约谈。2024年以来,已调度10次,通报5期,约谈6人。截至目前,全市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二是加大积案清理力度,以涉执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实行院领导包案化解,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16件,无三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三是对终本案件再核查清理,全市恢复执行终本案件6180件,系统显示无终本不合格案件;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全市法院查询财产信息12.1万条,查封不动产7046件。四是制定终本执行程序案件办理规程,对全市法院终本案件的办理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反馈问题:落实重点工作有差距
问题3: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印发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考核办法》中已将中院所有员额法官纳入业绩考核范围。2024年新制定《永州中院人员分类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对办案质效差、未完成办案任务数的法官,将采取扣减司法绩效、取消评先评优乃至降低法官等级、退出员额等措施。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调整“混编混岗”人员。5月份将员额法官刘某、陈某分别调整至业务庭室任职,增强办案力量。三是出台随机分案工作制度,所有案件均随机分至员额法官进行办理,明确法官助理仅协助办案。
问题4:对基层法院利剑护蕾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请示汇报。印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利剑护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基层法院审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遇到法律适用难题时向市中院请示汇报,市中院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到市中院参加关于性侵案件办理的视频培训,共同提高法检两家业务能力。各基层法院对性侵未成年案件的量刑与去年相比更加均衡。三是树牢双向保护理念,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重视对未成年被告人保护。2024年以来,该类案件共有未成年被告人94人,其中适用缓刑13人。
问题5:“宽严相济”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纠正重刑主义,做到当宽者宽,该严则严。邀请公安、检察等部门参加最高院组织的办理性侵、危险驾驶等案件同堂培训,共同提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能力水平,确保在案件办理中共同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效果。
问题6: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积极向党委汇报,推动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纳入市委重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主动与15个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政法五老”调解作用,多元解纷机制更加完善、格局更加优化。2024年,全市一审民事新收案数增幅5.2%,万人起诉率增幅7.78%,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14.4%、8%),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成效提升明显。全市诉前调解案件34620件,调解分流率为49.63%,调解成功率67.73%。其中,全市“总对总”诉调对接调解平台单位调解矛盾5324件,调解成功3546件,总成功率66.60%。
(三)反馈问题:为民司法有差距
问题7:退费赔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诉讼退费、民赔款发放专项整治,制定《关于民事赔偿款退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应退尽退、应发尽发。二是争取诉讼费退费备用资金和政策支持。截至2025年1月14日,市中院2021-2024年3月诉讼费应退未退金额已整改完成91%,包括民赔款在内的各类款项已整改完成92.51%。
问题8:落实立案登记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整治“立案难”,严肃追责问责,对安某某案延迟立案的法官助理给予了政务警告处分,2024年对不立案投诉较多的2家基层法院的分管副院长分别进行了约谈。畅通12368举报热线,处理投诉151件(立案86件),下发全市法院“不立案”情况通报16期,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二是畅通立案渠道,开通在线服务小程序,加强网上立案审核通过率。三是加强立案偏离度监督,2024年未发现人为因素导致立案数差异较大的情况。
问题9:司法作风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当事法官办理的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多次变更开庭时间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给予当事法官谈话提醒处理。二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根据案件类型明确变更开庭时间次数,普通程序变更开庭时间次数不超过两次,且需呈报庭长、分管院领导审批把关。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印发《干警作风建设常见问题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言行举止,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印发通报12期。
(四)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问题10: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8日,在市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的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对落实“三个规定”进行再强调、再部署。9月印发了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同月,机关纪委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全院干警进行培训。2024年,市中院填报情况信息同比增加545条,所有办案部门没有出现连续“零报告”情形。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市中院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任务清单,班子成员对分管庭室廉政谈话60余人次。党组书记、院长为全体干警讲授廉政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讲授廉政党课,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三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出台《中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增强监督合力。市中院党组向纪检监察组移送违纪线索1条。干警李某2023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二级科员处分,并退出员额,同年3月提前退休。四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清廉法院建设。2024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问题11:“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强。
整改情况: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印发《关于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定期会商、经常性交换意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问题12: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市中院2024年车辆维修费相较2023年下降了15.53万元。对湘M00X警车、湘M00Y警车的驾驶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对湘M00X警车驾驶员进行了调岗。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2家单位为定点车辆维修厂家。三是四个项目未进行结算评审的问题,因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理解有偏差,在实际开支费用未超出预算评审标准的情况下,便未再经结算评审直接办理了竣工结算,对该工作人员已经予以批评教育。对审批把关不严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四是严格执行电子卖场制度。坚持立行立改,现对所有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都经过电子卖场采购。
(五)反馈问题: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
问题1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4月18日以来市中院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6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6次,“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率100%。
问题14: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中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规范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通知》,组织11个有请示报告事项的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调度会,明确提出请示报告须经主要领导签发后再予以报送。三是严格管理。分别建立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台账,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2024年以来,共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16次,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23次,其中包含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
问题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印发“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工作提示12期,督促各支部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对未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责令支部在党员大会中进行自我剖析反思。组织机关各支部委员参加党务干部培训,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纳入课程,作示范性演练,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和支部书记讲党课要求,支部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课率100%,院领导为联系支部讲授专题党课率100%。三是机关党委对支部换届进行核查,对支委工作不严不细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全市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中,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列入示范性演练项目,全流程演示支部换届工作,帮助党务干部进一步掌握换届选举等工作流程。四是结合“四强”党支部建设要求,制定《“四做四强”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纳入考核内容。五是举办了全市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业务能力。六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明确1-2名中心发言人,要求其他成员围绕学习专题充分研讨,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参加研讨交流60余人次。
问题16: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党组会上通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情况,班子成员进行反思总结。二是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了交流研讨。举办全员政治轮训,邀请业务专家来院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讲座。在2024年的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工作中,政治部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述职报告内容。三是强化舆情跟踪问效,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注重以解决问题来化解舆情。四是强化新闻舆论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法院新闻舆论信息工作培训,邀请省高院3名业务骨干现场授课;选派12名新闻舆论业务骨干参训全省法院的新闻舆论工作培训班。
(六)反馈问题:班子队伍建设有差距
问题17:担当作为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主动带头办理“四类”案件,截至12月24日,6名院领导办理案件190件及监管“四类”案件1532件。二是印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分类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员考核指标体系,考准考实法官办案业绩。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周值班院领导不定期带队对全院纪律作风、开庭、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抽查考勤记录,印发书面考勤通报12期,其中通报退二线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问题10人次。三是落实谈心谈话机制。党组书记、院长对法官等级晋升人员、部分市管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中层正职开展集体谈话;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老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重点约谈了未完成规定办案任务数的三级高级法官王某,提出了批评。2024年以来,6名三级高级法官均完成办案任务,办结案件357件。
问题18: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48名提拔晋升人员采取审、核、听、查措施。二是对在职124名党员(省市管干部除外)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三是对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审核的4名工作人员均已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组干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四是对全院干警任职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干部交流规定,院党组于2024年5月底选任中层正职7人、中层副职12人,平级调整中层正、副职9人,对任职时间较长的5名干警和8名聘用制司法审判辅助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问题19: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近5年内退休人员台账,坚持每年年末分析队伍力量情况,制定人员补充计划。二是通过公开招录、遴选、聘用等方式补充审判力量。2024年以来,入额7人、招录公务员14人(其中9人为法官助理)、遴选2人、招聘书记员1人、接受见习生4人,有效补充审判力量。截至目前,市中院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6岁,法官助理57人(正式22人、聘用制35名),符合入额条件的7人,审判辅助力量明显增强,法官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七)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
问题20:涉诉信访化解依旧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力度,2024年处理涉诉信访件1003件,其中办理省委巡视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国家信访局及省高院等各类交转办案件670件,办结率100%。二是在全市法院开展涉诉信访“减存量、控增量”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三是推进涉诉进京赴深访专项治理行动,对97件进京赴深访涉诉案件进行包案化解,目前已完成94件。
问题21:案件分配机制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随机分案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随机分案机制,明确立案信访局2名同志专门负责分案的工作人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随机分案5694件,其中民事4521件、刑事696件、行政346件、执行131件,全院随机分案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认识明责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完整、正确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持之以恒抓整改。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量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纪律、最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涉黑财产处置、退费赔付等问题,将作为2025年院党组“头号工程”,进一步深化举措、夯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查固成果。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进,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形成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出现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四)健全机制保长效。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好制度建设的“改、废、立”工作,着眼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6667501;电子邮箱:hnyzfyzzb@163.com。
中共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3月14日
来源: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