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2024年7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高规格谋划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支队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支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和3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协作配合,负责与市委巡察组日常工作对接,整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压实责任,高频度压茬推进。按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任务到人,责任上肩,倒排工期,严实推进。严格落实支队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支队党委带头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带头自查、带头整改,各责任科室安排专人全程跟进掌握、汇总工作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力开展。
(三)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整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5月11日、7月18日先后召开2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召开10次重点工作调度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办每周调度责任科室,推进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定期报告支队党委及市局分管领导,对把握不准的问题由支队领导带队到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编办、市局政治部主动汇报。同时对每个问题形成整改小结,附佐证资料,经支队巡察整改办公室初审报支队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市委巡察办。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9件信访件,已办结9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理论学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在2024年支队第11次党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印发《2024年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强化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第一议题”常抓不懈。支队召开2024年第9次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规定,增强党委成员对“第一议题”的认识和把握,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国省道事故防控成效明显。深入分析国省道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创设国省道“1+3+5+N”精准防控工作机制,有力确保了国省道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安平稳。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国省道的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2023年,分别下降28.45%、24.37%。四是道路隐患治理稳步推进。紧盯“人、车、路、企”等要素,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全市吸毒驾驶人驾驶证100%注销,全市1079台老旧柴油货车全部完成淘汰,部、省、市督办的231处道路本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问题2:交通安全防范基础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7条国道、22条省道进行全方位排查,并对原来市级和县市区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提请市安委会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道路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整改滞后且导致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进行追责问责。已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市安委会每月调度工作内容,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常务副市长每月组织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三是持续推进“机关民警下基层”,将支队机关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配齐基层警务装备,现已为基层大队增配200套单警装备、43台警务通(PDA设备)、96台5G执法记录仪、136台350M数字集群对讲机,同时,为三个直属大队各配备了一套大疆M3TD无人机场及相关设备。四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等主题宣传活动3180余场次。开展“《道交法》实施二十周年暨交通零违法”大型活动,吸引全市3000余名驾驶人报名参加。大力开展节点宣传,在各媒体平台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安全行车提示等信息160余条次。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共曝光企业940余家,典型案例310余起。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向机动车驾驶人精准推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780万余条次,交通安全宣传网更加紧密。五是对冷水滩区零陵中路与朱家山交叉路口进行了交通组织优化,增设了地面导向箭头,分道标志和左转弯右置预告等标志。在桐木井路与翠竹路口增加了减速标线,以提示过往车辆降低车速,注意交通安全。健全交通设施三级联动机制,按照“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维修”的原则,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及时处置市民关于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和投诉,2024年完成智慧永州12345联动平台转来群众反馈的交通安全设施类问题980余件,及时处置率达98%以上。
问题3.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城市、国省干道、农村道路“三大主战场”,深入开展“守护潇湘·2024”“夏季行动”“面包车超员载客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等13批次专项行动,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净化。二是针对“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违法每月初向社会公开曝光并抄送应急、交通、教育等部门,协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管,支队每月10日前将逾期的“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按县市区辖区进行核查统计,并交办到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由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查扣并督促车主或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全市在用无牌摩托车、电动车和农用车整治。对辖区内的摩电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并联合运管、市场等部门,对摩电销售和非法从事客运的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五是全面落实《关于聚焦国省道沿线交通事故精准防控工作方案》,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落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新田秀富里村“十个一”措施,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对临国省道居住的60岁以上、10岁以下人群开展精准摸排、精准包保和精准宣传,实现重点群体亡人事故逐年下降的目标。2024年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比例分别为13.45%、10.79%,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18%。
问题4.交管信息化建设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建设运用全市国省道交通事故预防态势系统,实现亡人事故上图分析研判。利用“道安云+N”大数据资源,搭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疲劳驾驶”精准分析模型。组建永州公安空中交管快警组,常态化开展巡逻管控。二是加大冷水滩、零陵、经开区国省道农村道路弯道预警设备建设力度,新增弯道预警设备共13套。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安装了70套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自动检测语音提示系统及三套“智慧红绿灯”。督促各县区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尤其是国省道)路段增设了一批仿真警车、警察、语音提示系统等警示预警设备,同时,全市40座主要桥梁新增了桥梁低温结冰感知设备。三是升级改造社会服务平台。支队对现有的专网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于2024年9月份上线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四是建设智慧交通云广播系统1209套,推动市级平台接入各县区已建设的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国省道视频监控接入率、交通信号灯联网率、号牌识别率均提升至90%以上,大幅提升交管科技战斗力。
问题5.服务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创新便民利民服务,简化和推广“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开展送考下乡8批次,共办理摩托车上牌2049台,服务群众646人。持续推进警邮合作,着力构建“互联网+交管+邮政”便民服务体系,全面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工作,着力提升事故快速处置效率,2024年共服务完成驾驶证业务办理34万余笔,完成互联网车管业务办理88万余笔。二是支队自2024年5份以来,分别向双牌、江永两个大队下发了4次督办函并进行了问题整改督办。目前,双牌大队已在双牌县荣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内建成查验区,已可办理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登记业务;江永大队查验区预计4月中旬开展业务。三是支队后勤服务中心每周星期五的下午,安排引车员、安全员对所有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逐项维修,之前每季度对大型考试车进行维修保养,改为每15天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考试车辆正常运行。四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过往的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合法合规。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和救助力度。2024年永州市交警部门共支出救助资金315.65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救助资金73万元。通过增加救助资金的投入规模,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率超过50%以上。
问题6.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下发了《永州市公安交警系统常态长效纵深推进执法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处罚数量任务指标。二是优化执法服务“10+8”举措,要求对照一般违法首违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清单,坚持提醒纠正在先,查处违法在后,防范过度执法和逐利执法。2024年,对22万余起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4万余起交通违法落实首违警告。三是下发了《关于排查整改查处违法停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查处违法停车监控设备进行集中排查清理整改,目前,中心城区停用监控设备120套,全面取消33条随手拍路段。四是支队下发《关于全市近期查处违法停车的情况通报》,明确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20:00至次日7:00期间原则上不得开展违停执法。五是2024年全市共清理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271套,全市共计查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同比下降了31.06%。
问题7.执法不规范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指出的超期立案的案件,均已进行了立案。二是每天开展巡察,重点针对即将超期和违反相关办案规定的案件,督促各县区相关大队领导、法制部门负责人,及时将未办结和违反规定案件进行办理,对办案单位下发督办函,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办结。截至目前,未再发现超期立案现象。三是强化督导问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办案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四是每两月开展1次高质量法制培训,具体到办案所有人员,邀请检察、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来进行授课,主要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办案规定,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五是针对行政拘留、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三类案件制作了案卷评查标准,下发至各大队办案股室、中队,要求其按照标准制作案卷,要求办案人员及时准确收集一切相关证据并保存。针对程序上容易出错的告知、送检、送达等问题着重强调,对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六是每季度开展1次法制检查,重点针对案卷质量的问题进行检查,办案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再犯的将对办案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组织各个办案大队法制人员相互交流,切实提高案卷质量水平。七是已经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公开,被审批公开的案件将实时在湖南省交警总队官网上的“重大违法案件公开”模块进行公开。
问题8.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支队党委会明确了各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关要求进行述职。2024年支队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问题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召开第8次党委会,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做出部署,制定下发《2024年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风建设工作要点》,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组织党员民警开展家风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六》《警钟》,赴永州监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落实支队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一年两次的谈心谈话。
问题10.重要廉政风险点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警务辅助人员入口关、培训关,严格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开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严格规范使用公安交管数据的专题警示教育,筑牢民辅警的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全面清理民警数字证书账号权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新授权,全面排查信息安全隐患,对社会机构现有网络接入模式进行了全面改造,杜绝社会机构网络直连公安视频专网。四是升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机动车全国轨迹查询功能增加熔断功能,防止用户高频查询信息。进一步规范辅警使用数字证书,明确辅警不得单独使用民警数字证书。五是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对违规查询线索,支队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内部人员违纪违规的,依规依纪从严处理,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问责。
问题11.抓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二是完善了工作规范,优化值班备勤警力部署,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增购了对讲机、备用值班电话、视频调度系统等,进一步加强值班装备保障。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压实一岗双责,规范窗口精细化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问题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各县市均已停止相关APP信息录入及下达任务。二是建章立制。明确各类线上办公流程的规范细则,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过度留痕、强制打卡刷分等无实质意义却劳神费力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定期评估制度成效,依据反馈灵活调整,确保制度落地有声,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从“指尖”解脱,将精力聚焦实干担当,重塑健康有序的数字办公生态。三是严格通报质量,对同一类型问题,按照时间节点、问题类型、所属大队,定时下发督察通报,并严格通报结果运用。四是2024年5月份以后,市道安办按照上级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全面停止各类考核及通报。
问题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物资。截至目前,共清退违规发放的监察津贴3.93万元,物资费用45235元。二是提高人员意识。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对财务纪律和物资发放规定的意识,增加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问题1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审定完善《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提高对“一支笔”审批制度的认识,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规范资金使用,严把报销审核关,从原始凭证入手,食堂经费支出要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及采购发票、清单等附件,经财务核实后才按实际支出进行拨款,避免出现虚列支出情况。三是2024年5月对支队基建账户进行销户,账户中资金已全部转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四是对违规发放现金进行清退收回,共清退资金31360元。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在建工程挂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账务调整。六是对日常工作中的12类费用所需附件进行规范,制定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同费用报销所附附件明细》,加大票据审核力度,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对于超出范围和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问题1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项目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超预算支出带来的损失。二是项目结算前需经市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评审,出具工程项目结算报告,确保结算金额不超预算金额。三是对中心城区道路监控及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全面摸排,合理部署交通监控设备,加大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建设维护力度。强化工程项目采购监督管理,优化完善项目采购管理流程,加强工程项目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需求合理准确,采购规范、合法和透明。四是加强采购人员管理和培训。组织支队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五是持续改进和反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整改措施,实现持续改进。加强项目内部和外部的反馈与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问题16.党委议事协调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支队于7月18日召开第14次党委会,组织学习《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事规则》《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晰党委委员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支队财务管理,支队在第17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财务管理办法》,为“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提供有力保障,大额资金使用无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不予报销。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有关规定,规范决策程序,做到会前提前通知各党委委员,明确要求各党委委员在党委会议上非必要不缺席,保证出席人数,并严格按照预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
问题17.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召开的第8次党委会议,专题听取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并对2024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2024年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引导支队机关各支部聚焦高质量发展,切实压紧压实抓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相关规定学习,各支部于2024年7月底前通报了巡察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9月底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下发《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选举工作程序。三是责任支部严格按照《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进行了换届选举。四是强化指导检查。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政工科定期抽查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提升支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五是加强教育培训。支队机关及直属大队党务专干及各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市公安局及直属分局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易错点进行深入学习,确保记录规范无误,推动各党支部进一步做细、做深、做实新时代党建工作。六是完善党员档案材料,印发《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组织清查,对党员的档案进行分批次清查,罗列材料缺失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通知到位按时补齐相关材料。
问题18.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已于2024年第14次党委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干部人事回避规定,守好制度规则的底线。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把握各类时限相关问题,确保每次干部任免都有据可依,程序合法合规。
问题19.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推荐力度,2020年至2024年,支队及直属大队选拔任用年轻正科级干部2名,年轻副科级干部14名。二是加大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2024年度永州公安交警系统实战大练兵培训班中,邀请省总队、市直单位相关领导,按照集中封闭式培训的要求针对支队机关及各大队35岁以下年轻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培训。同时对35岁以下年轻民警全面摸底,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培训,并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锻炼,增强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三是针对援疆、援藏、救灾等在急难险重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加大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推荐力度,激励青年民警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四是强化辅警教育培训,新招录辅警未经培训不允许上岗。2023年9月份,开展2024年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班;10月份,组织支队机关及直属大队全体辅警分批次开展政治业务大轮训及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辅警队伍素质效能。
问题20.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围绕“专项审核全面覆盖,任前审核有序开展,审核认定依规有据,发现问题及时查核,违规违纪从严处理,档案管理严格规范”的工作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重要资政作用。二是认真开展档案清淤工作,目前已清理人事档案共计242份,已逐一列出了问题清单并整改。
问题2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压缩支队机关食堂就餐成本,提高就餐收费标准,监督刷卡情况。二是对机关食堂配送公司进行了招标,择优选择,确保配送食材物美价廉,每周进行市场询价,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动态,以便更好地监督采购价格。三是认真核查。支队对各类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清查梳理,制定了往来账款清理整改明细表,直属大队已按要求组织财务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清查梳理工作。四是持续整改。对尚未清理完的往来款,支队将持续整改,对所有在清理应收账款按照承办单位催收、移交单位监察、委托律师交涉、进行司法诉讼等流程整改。五是严管严控。坚持预算控制原则,无预算或者超预算的暂不予付款。坚持及时清理原则,所有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及时核销,避免长期挂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紧盯工作目标,用最强的队伍、最硬的举措、最严的手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抓好支队的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对标对表,问题整改再彻底。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时间表,挂图作战,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整改办每天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实行逐一销号、逐一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清零”。
三是推进建章立制,整改成效再巩固。全面抓好整改成果的运用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对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支队党委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69739;电子邮箱:yz_zgk@163.com。
中共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