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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6 17:24: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根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在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对宁远县委开展常规巡视期间,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宁远县委巡察机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宁远县委巡察机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宁远县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切实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股室根据整改落实方案,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分解压实整改任务,倒排工期,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先后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2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部署调度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项,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主攻方向,部署调度具体问题整改;牵头领办具体问题18个,亲自协调人员配备、增加编制、经费保障等重点事项,推动强化巡察机构建设;亲自审改巡察报告、整改报告,推动提高文稿质量;亲自点题确定专题报告内容,推动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亲自督办推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件,已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温差

  问题1:人员配备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选好配强巡察专职干部。积极主动对接汇报,逐步补齐缺编人员,充实巡察队伍力量。2025年1月以来,共配备巡察干部3名。积极向县委汇报,同意增加2个事业编制,已上报计划拟选调公务员1名、事业编2名,拟于7月底组织实施。二是择优配齐内设机构负责人。根据巡察办现有人员情况,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配齐了3个内设股室负责人。

  问题2:编制核定不科学。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编办最新精神,由一名副职兼任一内设股室负责人。巡察办在编在岗5人,其中班子成员3名,一名副主任兼任综合股负责人;一般干部2名,分别担任指导股、联络股负责人,人员编制与机构编制不匹配问题已解决。

  问题3:县委对巡察工作保障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保障。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零基预算要求,以事定钱,按需保障。2022年至2024年,巡察工作实际开支与兄弟县区基本持平。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降低公务成本,确保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问题4:专职专岗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驻村工作。经对接协调,县驻村办未再安排巡察机构担负乡村振兴联系村驻村任务,驻村工作人员已回单位上班。二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不抽调巡察干部参加与巡察无关的工作,确保专职专岗。

  问题5: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领导小组巡察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小组充分听取汇报的要求和实际做法,领导小组成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压实领导责任。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夯实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责任。在县委领导下,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巡察动员部署、巡察反馈、巡察通报等日常工作,积极参加中期调研,认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全面履行领导小组职责。三是做细准备工作。每次听取汇报,提前向领导小组成员报送巡察报告等材料,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熟悉报告内容,充分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二)反馈问题: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有偏差

  问题6:对政治巡察的“政治性”理解把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巡前业务培训,全面收集政策清单。每轮巡察进驻前,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和抽调人员开展巡前培训和组内业务培训,帮助巡察干部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升透过业务看政治的能力,准确理解政治巡察的本质要求。巡察进驻后,各巡察组指导被巡察单位全面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单位、该行业、该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等,形成政策清单,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加强办组会商力度。坚持办组会商制度,组织巡察办业务骨干和巡察组组务会成员碰头会商,对各单位巡察报告集中进行讨论审核,坚持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职能责任的角度分析发现的问题。

  问题7:聚焦“关键少数”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纪巡贯通。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等文件,并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聚焦“关键少数”开展监督的能力。每轮巡察进驻前,巡察办函请县纪委监委提供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情况,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信访和线索情况,县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就日常监督掌握的重要情况与各巡察组当面沟通,会商、研判重点人员问题线索。二是把握监督重点。每轮巡察方案对聚焦“关键少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依法廉洁用权等方面开展监督作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对照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监督重点,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关键少数”问题线索数量不断提升。在巡察过程中,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担当作为、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形成班子成员“画像报告”和“一把手”专题材料。

  问题8:巡察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结合每轮被巡察单位实际,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紧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贯彻群众路线。坚持接访与下访相结合,各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情况,重点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领导小组中期调研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巡察组用好立行立改和信访事项交办等手段,推动被巡察单位全力解决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反馈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有欠缺

  问题9:突出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巡察干部积极参加省、市、县三级巡察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时代巡视巡察干部培训系列教材》相关内容,提升巡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查找问题业务水平。二是开展组内培训,强化巡中指导。各巡察组进驻前,围绕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和主责主业开展组内培训,提出主责主业问题重点与查找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巡察组开展调研和指导,听取各组工作汇报,围绕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下步工作目标和任务。三是落实上级经验做法。各巡察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两个清单、两轮谈话、两次梳理”经验做法,聚焦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深入查找问题,各巡察组发现主责主业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升。

  问题10:对问题线索研判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线索移交,强化线索预审。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修订完善《巡察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操作管理办法》,加强纪巡联动,规范边巡边移。扎实做好线索预审,线索质量得到提升。二是强化跟踪督办。督促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向巡察办反馈线索办理情况,巡察办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给各巡察组,便于各巡察组调整方向、抓住重点,提升问题线索质量。

  问题11:推进常规巡察全覆盖统筹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安排。合理安排轮次任务,有序推进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常规巡察,截至2025年6月全覆盖完成率已近80%;计划2025年下半年开展第九轮巡察,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12个;剩下的7个未巡对象,在2026年上半年第十轮巡察中完成,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科学谋划。认真谋划下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采取先重后轻的方式,科学合理安排轮次任务,避免出现后期任务过重、赶时间的情形。

  问题12:对村(社区)巡察安排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谋划十四届县委对村巡察工作专项规划。对全县42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重新分类,做到一般村简单巡、复杂村重点巡,杜绝“大水漫灌”,确保巡察质效,目前已形成规划初稿。二是积极组建对村巡察人才分库。不断优化、强化对村巡察工作量,2025年6月完成了对村巡察人才分库组建任务。三是补齐对村巡察工作短板。在完成本届县委对村巡察全覆盖的情况下,计划2025年7月,再选取8个经济体量大、信访矛盾多、情况复杂的重点村(社区)开展一次机动巡察,在保证巡察时间和力量的基础上,切实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质效。

  问题13:坚持巡察谈话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安全意识。再次组织学习了《巡视巡察谈话安全规范》规定,提升巡察干部谈话安全意识,规范谈话程序。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每轮巡察进驻前,督促各巡察组开展业务培训,把巡察工作方式和权限、纪律规定纳入培训重要内容,让巡察人员知责、明责,严格按照巡察授权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问题14:反馈问题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践行“一起做工作”的理念。强化强化压力传导,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同向发力,一起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确保巡察问题精准。二是扎实做好撤点前沟通。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以来,严格落实撤点前巡察报告初稿书面沟通、当面沟通相关要求,保证沟通时间,充分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意见建议,确保反馈问题精准。

  (四)反馈问题: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

  问题15: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双反馈”和县级领导带队反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和责任交接制度,持续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研究审议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二是压实整改监督责任。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制定《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督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全面落实整改监督职能。三是强化整改不力问责。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巡视整改重点事项跟踪督促具体办法》《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评估,发现并反馈未完成整改问题4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39个,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滚动整改、持续整改。2025年5月,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某县直属企业“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16: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发函提醒相关整改监督单位认真学习《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加强日常监督的思想认识。二是压实监督责任。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制定《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压实相关单位整改监督职能。三是加强统筹调度。县委巡察办对超期未出具书面整改审核意见和即将超期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整改监督单位发函提醒,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贯通融合。

  问题17: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促督办。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建议书移交和办理操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县委巡察办发函,提醒相关县直单位持续推动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并及时报送情况。二是开展约谈提醒。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其按要求办理报送巡察建议书办理情况。

  (五)反馈问题: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短板

  问题18:入库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市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口关”,强化人才库动态管理,对巡察人才库人员进行重新审核,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更新和补充优秀人才,巡察人才库规模达到360人以上。

  问题19:人才库利用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人才库利用率。严格落实“每轮巡察人员原则上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工作要求,十三届县委第八轮抽调巡察干部全部为人才库人员。二是强化抽调人员考核奖惩。加强对抽调人员培养、管理和考核,每轮巡察结束后出具《参与巡察干部工作鉴定表》,向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县委组织部报备。严格执行《市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激励措施,提高抽调干部工作积极性。

  问题20: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设备保障。各巡察组均配备了保密电脑、保密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计划年内更新一批安可计算机等设备,切实保障各巡察组设备需要。二是加强数据运用。组织巡察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办单机系统视频业务培训,提升运用单机系统的能力水平。三是改进“码上巡察”。参照省委巡视做法,改进了“码上巡察”内容设计,增强了操作性和实用性,今后开展巡察特别是巡察乡镇(街道)、村(社区)时,进一步加强向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介绍“码上巡察”的优势和用法,提高使用成效。

  问题21:执行财政法规不够严。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法纪意识,规范资金使用、发放,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已全部按要求清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牢巡察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持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制度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敢于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亮剑,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7323909;电子邮箱:nyxwxcb123@163.com。

 

  中共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