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科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科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农科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推动农业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党委书记、所长主动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示范带动全所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4件,已办结4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农业科研主责主业有不足
问题1: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积极,未学习传达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等。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2025年市农科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2025年所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二是全面排查全所宣传载体,更换了办公区域内的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识。三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学了相关内容,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2024年湖南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四是邀请市委宣讲团专题宣讲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问题2:科研项目转化率极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成立永州市农科所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对2021—2025年的自选项目进行了评审与结题验收。三是加大了科研项目转化力度。筛选出T两优15等3个品种进入了省级二轮试验;永福豆一号完成成果转化5万元;两项种植技术在全市“双百工程”中覆盖率100%;召开了全市短生育期油菜等4个现场观摩会,促进了优良品种高效技术在永州的示范推广,提升了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力度。
问题3:示范推广效果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责任科室专题会议,要求业务科室加强对新品种筛选、新技术的集成等工作梳理,加强对有应用前景品种绿色高效技术的示范推广。二是完成了永福豆1号的审定工作,加大了油菜品种青杂9号的推广示范力度,完成了湘花522测产验收。三是国家审定的油菜品种“团结618”推广面积实现跨越式增长,2024年推广40万亩,2025年推广超过60万亩,示范推广效果凸显。
问题4: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蔬十条”专题学习,认真梳理了市农科所工作职责,形成了任务清单,层层进行了分解。二是完成专家指导组组建及职责细化, 12名专家进行了驻点帮扶,修订了《永州市产业帮扶“双百”工程专家指导工作细则》。三是完成“蔬十条”科技助力工作常态化检查评估,定期对标任务清单核查进展,结合实际成效动态优化落实措施。
问题5:任务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与岳麓山实验室进行了实际性的合作。2025年与岳麓山实验室科研团队进行了多次合作,我所两个项目进入了岳麓山实验室重点科研项目,该实验室的多项研究成果在我所基地进行了先行先试。二是2025年人才引进蔬菜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充实蔬菜科研团队力量。三是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开展现场技术指导30次以上、“田间课堂”3场次,挂牌示范基地5家,服务蔬菜企业及合作社27家。四是筛选优质蔬菜新品种,推广种植面积达5000亩以上。
问题6:科研力量安排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果蔬室现有高级农艺师3人,其中1名担任了省蔬菜产业体系永州站站长,另有硕士研究生3人专职从事果蔬研究工作,蔬菜科研力量不减。二是2025年人才引进1名蔬菜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强蔬菜科研力量。
问题7:科研方向与现代化农业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以我所五大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工作为核心,加强对农业现代化技术的学习与交流,参与岳麓山国家实验室种业专项项目2个。二是成立了湖南农业大学黄科教授工作站,助力全市蔬菜产业发展。三是成立了项目评审委员会,对2021—2024年的自选项目进行了评审与结题验收。
问题8:科研手段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了海南南繁基地的科研设施装备,加大了与省内外制种企业的商业合作力度;加强了与省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中国种子集团等单位的科研合作,选送了3个水稻品种参加湖南省区试,借力提升科研手段和技术。二是继续加大功能稻、低镉水稻育种攻关力度,南香两优15香稻品种参加了潇湘联合体品种试验。三是着手建设所分子育种实验室,提升自我育种能力。
问题9: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永州市农科所政府内部采购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对所内项目合作、基地建设、农副产品处置实行了公开挂网、竞价销售,杜绝直接指定行为,所纪委全程进行了监督,对存在不合程序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三是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明晰了采购法程。四是对具体负责的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问责。
问题10: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市农科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了对科研项目的监管。二是组织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对57个自选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评估。三是对旱粮室开展的迷迭香等自行变更项目进行了重新评审评估,根据市场需求,作出了项目终止结论。
问题11:档案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永州市农科所档案管理制度。二是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对自选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并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三是2025年以后自选项目根据《市农科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按照“一项目一档案”标准建档。
问题12:老旧危房管理、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危房管控责任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危房管控宣传,对所内危房进行清查、管控,对原老年活动室、农机仓库等危房上锁,设置警示提醒和警戒线示警。对老所部围挡增设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目前,危房内住户与物资已全部清理完毕。
问题13:劳务用工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劳务用工条件和程序,二是严格按照“用工备案+审批”制度用工。三是对相关的违纪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
问题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谈心谈话”制度。二是抓实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三是制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科研副产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四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追缴历史应收款,规范处置科研副产品,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细则。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廉政风险较多。
问题15: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如实报告本人及亲属涉农企业有关情况,开展违规申报获取涉农项目资金问题自查,签订承诺书。二是所纪委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问题16:干部作风纪律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进行研讨;二是研究制定《干部职工请休假、出差、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抽查考勤,并对违反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党委书记对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7:纪检人员配备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关于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编制“三定”的请示》上报市委编办,待编办核定我所机构编制后再进行调整。二是组织安排所纪委工作人员参加市纪委监委业务大讲堂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问题18:变相赠送科研副产品。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科研副产品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科研副产品管理。二是对2021年以来赠送的科研副产品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将赠送的科研副产品按照市场预估价,折算成现金全部退还到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19:涉嫌侵占科研副产品。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科研副产品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政制度的学习。三是水稻育种室、农作物栽培室等责任科室将违规侵占的农副产品折现退费至永州市财政局代管预算单位资金专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进行了追究。
问题20: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二是对实际发放的有关物品折现退还至永州市财政局代管预算单位资金专户。三是制定《科研副产品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科研副产品管理。四是所主要领导在党委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问题21:公车闲置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闲置公车已交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程序报废处理到位。
问题22: 生产资料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科研生产资料采购。二是按照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出入库信息台账,确保账物相符。
问题23:劳务费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永州市农科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永州市农科所科研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报账审批,完善报账手续。
问题24:差旅费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手撕车票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车票连号情况的进行了退款整改。二是为规范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制定了《按次按距离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实施细则》。
问题25:统筹谋划科研项目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永州市农科所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出台《市农科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实行项目“精简化”管理,坚持按总量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实施,2025年全所实施项目精减到67个。
问题26: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永州市农科所工作规则》,规范决策流程,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二是规范党委会议题报送程序,提前1天汇总并按流程审核。
问题27:落实“院市合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中国农科院区划所祁阳红壤实验站4次,积极推进合作内容落到实处。二是2025年继续承担了祁阳红壤实验站的绿肥试验示范项目。三是实施了“红壤站青年科技人才跟班学习计划”,推进人才交流培训2期。
问题28:破解科研经费短缺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干部职工增强主动争资意识,加大跑项争资力度。二是深化所企合作模式创新,与中国种子集团、湖南亚华种业、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等合作项目7个,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研项目资金难题。
问题29:斗争精神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建设科研围栏,优化科研环境,将果园地外侧蔬菜种植空地3300㎡收回。二是召开退休老同志、原承包人员等菜地现场专题工作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掌握群众需求,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三是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烤烟房边及桃江路边空地进行统一规划,用于安置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人群临时种菜,并要求签订承诺书,承诺如科研建设征收需要,必须积极配合腾退菜地。
问题30:担当作为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科研一线人员关注的高温补贴、定期健康体检等待遇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未体检的2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体检。三是按标准购买高温补贴物资发放到人。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调研,积极与市人社局对接,报送《关于请求批准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现正在审核中。
问题31:执行选人用人程序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人用人流程,严格按步骤实施。二是安排政工科科长参加全市组工干部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三是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升选人用人能力。四是对分管领导和政工科科长给予谈话提醒。
问题32: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究人事等相关工作时,要求相关人员主动回避。二是党委书记和分管政工的副所长在党委会上作自我检讨,并会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掌握回避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33:部分科室干部长期未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科室干部任职情况,对干部进行合理轮岗。二是拟定《关于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编制“三定”的请示》上报市委编办,待编办核定后再进行调整。
问题34: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加大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评优评先加分力度。二是推进专利申请、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及技术规程、典型案例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申请专利6个、发表论文12篇。
问题35:年度考核办法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修订完善《市农科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二是按照考核方案对管理、专技及工勤人员分类评定优秀等次,评定名额向科研一线倾斜。三是推优结果经党委会研究审定,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问题36: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修订完善《市农科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二是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规范考核结果运用。三是推优结果经党委会审定,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在单位公示。
问题37:职称晋级晋升导向不鲜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永州市农科所职称评审、晋级、聘任规定》,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突出“业绩为王、贡献优先”。二是对职称聘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聘期内不能履职、考核不达标、造成重大科研事故、违纪违法及受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降级聘任。
问题38: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025年申报引进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名,单位参加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博士引进招聘会,与博士人才达成意向1人。二是2026年开展学术交流,分两批次安排13名青年科技人才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祁阳红壤实验站跟班学习。三是鼓励引进人才参与科研创新,4人申请2026年自科基金青年C项目,3人申报省科技特派员项目。
问题39:人员统筹调配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修订《永州市农科所职称评审、晋级、聘任规定》,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二是党委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择优匹配科室人员,2025年安排1名引进人才和1名高级技师到农作物栽培室,充实栽培室研究力量,解决该科室科研任务重,科技力量不强问题。
问题40:人才教育培养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跟班学习计划。分两批次,安排青年科技人才共13人到中国农业科学院衡阳红壤实验站跟班学习,开展学术交流。二是对培训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优先推荐参与重点项目。
问题41: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政工科工作人员对2021以来新进的6名研究生档案进行整理。二是对干部档案逐一进行清理,查漏补缺,对相关干部缺失的材料已补充完善。
问题42:干部任前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政工科科长参加全市组工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能力。二是按照要求在干部选任部门和考察组审核意见栏补充审核签字。三是对分管领导和政工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43: 部分干部档案专审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政工科科长参加全市组工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档案专审能力。二是对相关干部的学历情况进行了重新认定。
问题44: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二是2025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5次。三是制定《关于成立党建工作督查小组的方案》,成立市农科所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四是对补造会议记录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45:党费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欠缴党费的1名退休党员,在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将该同志除名并将相关材料报至市直工委备案。二是对欠缴党费的1名在职党员,经做工作该同志已补缴相关党费。三是开展党员暨党务干部培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四是所党委会议和党支部会议通报了上年度党费收支情况。
(三)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后半篇文章”不扎实。
问题46:持续推动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责任分工,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分工认领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整改。二是针对遗留的问题,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责任科室拿出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问题47:部分班子成员带头整改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自查自纠,对“往来款清理”对象逐一追缴、逐一销号。二是相关班子成员作为整改当事人,已按要求将欠款还清。
问题48:2021年1月巡察反馈、2022年8月审计反馈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经明确到个人的款项进行了追缴。二是相关科室和其他机构发生的历史应收款,与电力公司的款项已处理到位。
问题49:上轮巡察反馈的“果园承包人拖欠市农科所租金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法律程序进行追缴。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50:上轮巡察反馈的“没有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目前仍未配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部门已为我所配备纪委书记1名。二是拟定《关于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编制“三定”的请示》上报市委编办,待编办核定我所机构编制后再选配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问题51:上轮巡察反馈的“机构‘三定’规定缺失”问题,未按反馈要求整改,目前仍沿用原“三定”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设置方案》。二是拟定《关于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编制“三定”的请示》上报有关部门核定。
问题52:上轮巡察反馈的“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不严格”“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等问题,市农科所在整改后,本轮巡察又发现同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干部职工请休假、出差、考勤管理制度》。二是学习《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解读(二)》,提高党员干部规范公务接待的意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筑牢整改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穿整改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引导全所党员干部从思想根源上正视问题,主动担负责任,真正把整改过程转化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实践过程,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闭环责任
持续发挥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片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履职评价内容,所纪委全程跟进监督。在集中整改结束后开展专项“回头看”,重点检视整改措施是否持续有效、问题是否反弹回潮,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
(三)精准攻坚清仓见底
针对目前仍处于阶段性完成或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分类制定攻坚方案。对阶段性完成事项,明确后续巩固提升路径,制定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整改成果可检验、可固化。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逐项剖析原因,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采取“一事一策”方式推进。
(四)深化整改标本兼治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深层次问题,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梳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选人用人、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存在的制度空白、执行偏差和监管盲区,开展系统性排查,推动从个案整改向系统治理拓展。以整改促作风转变,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科研环境。
(五)开门整改接受监督
坚持开门整改,适时通过所内公告栏、网站专栏等方式公布整改进展,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整改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到整改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改效果由群众评判,不断提升整改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6388502;电子邮箱:2899552639@qq.com。
中共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