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24日讯近来,祁阳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86家县财政预算单位2010年度招待费开支情况和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财务监察,发现部分单位烟酒招待费多达8万元。今年1月,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这一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的意见》。意见内容包括:重新制订招待费管理办法,重点突出“三个规范”、“一个公开”,即:规范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规范财务报账,定期公开招待费开支情况,这一意见已于2011年1月在该县实施。
一是规范接待范围。实行来客招待申报制度,对口接待,同城不招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二是规范接待标准。乡镇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招待不超过120元/桌、县直单位招待不超过200元/桌;招待酒水严格按政府指定的接待用酒和标准执行,不发整包烟,中餐禁酒。三是规范财务报账。加强招待费票据入帐报销管理,凡报销招待费开支,须提供原始凭证(菜单、发票),凭证上必须由经手人、批准人同时签字,并注明招待对象、原因,否则不予报销。
“一个公开”:餐费发票原则上要求每月结清;每月月底在单位公示栏上公开,让干部群众监督,确保阳光透明。截至目前,仅烟酒一项招待费开支就节省了200余万元。
(李柏林孝雄)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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