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25日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东安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围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是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十二五”规划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四化两型”战略、“五个永州”建设目标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重点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行政的,盲目决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政令畅通。
三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科教兴县、和谐安县、实干振县”的总体思路,围绕“生态建设重绿化、经济建设重项目、社会建设重民生、文化建设重活动、政治建设重干部”和打造“绿色东安、小康东安、法治东安、创新东安、幸福东安”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
四是围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选人用人、司法、资金项目审批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工业园区建设、国有企业改制、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政府特许权授予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金融、财政、人事、项目建设、涉农、国土、教育和环保等重点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管人、管钱、管物的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五是围绕《廉政准则》等相关纪律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中违反八大“禁止”、52种“不准”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新修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一岗双责”、“四个一起”、“四个亲自”等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执纪不严、违纪不究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是围绕换届选举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规定,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邓海祥)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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