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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开展机关单位不满意度测评活动

发布时间:2012-12-07 14:11:4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12月15日讯日前,宁远县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业主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共675人,对全县157个单位进行“不满意度”民主测评,共有12个单位不满意票数超过5%被黄牌警告。

该次测评旨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测评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坚持“四个原则”,确保测评“体现民意、科学规范、真实有效”。

一是坚持分类测评原则。该次测评中,将全县各单位依职能不同分为党群及综合协调部门、行政管理及经济工作部门、执法单位、服务性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单位、乡镇等六大类。参加测评投票的人员包括县级领导,省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模工业企业法人代表,重点项目业主代表,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农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工委主要负责人。

二是坚持测评标准明确原则。测评中明确有“审批不及时、收费不规范、执法不文明、处罚不合理、作风不踏实、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处理不认真”等行为之一的,可以评为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不满意单位。

三是坚持交叉测评原则。测评活动按照乡镇和县直单位交叉互评,其他人员全面评的方式,由参评人员根据“测评标准”,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评选“不满意”单位;参评人员可在测评表中的每一类中选择一个或几个单位作为不满意单位,也可以不选任何单位。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现场计票,计票结果交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由县电视台全程录像并邀请省市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四是坚持运用测评结果原则。根据测评的不同结果,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坚决兑现奖惩措施,并应用于年终考核。对同一类别中,不满意得票超过该类总有效票5%(含5%)且排第一、二、三位(含并列第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责成整改,该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满意得票排第一位且不满意得票占该类总有效票15%(含15%)以上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当场宣布按干部任免程序予以免职,其他班子成员予以组织调整,并扣发一定比例的工作性津贴,扣发的津贴全部上缴县财政。中央、省、市驻宁单位在测评中达到黄牌警告或免职标准的,以县委、县政府文件的形式报告上级组织部门,并函告其主管部门,并建议按上述标准予以处理。(宁远县纪委宣教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