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28日讯今年以来,回龙圩管理区12个重点工程项目在“五项制度”监护下,有条不紊地深入到招投标、开工、施工、验收、结算等不同进度中,共监督工程招投标1210.8万元,节约资金190.2万元,节支率达13.58%,给予一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一、坚持招投标制度。
回龙圩依法力推阳光招投标,促进公平竞争,坚决按照“凡是5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要有3家企业报名才能开标”的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开招标的范围、规模,委托等级高、信誉好的招标代理公司会同有关部门逐项审定标书涉及的各项内容。区监察局全程监督评标专家的产生、唱标、评标等各主要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二、坚持廉政承诺制度。
制定了《回龙圩管理区工程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制度》,致力源头防腐。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签定《项目建设廉政保证书》。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三、坚持全方位督查制度。
制定了《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内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外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实行月抽查制度、季督查制度、年考核制度,做到项目开展到哪里,监督就深入到哪里,使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腐败分子望而生畏的“高压线”。
四、坚持重点工程跟踪审计制度。
主动联系财政、审计部门,监督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施工过程中造价送审制度、审计部门参加监理例会制度,加强对大宗暂估价材料设备采购价的审核,对费用变更,坚持核量定价、先审后批再施工,凡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审计的项目,不予结算,杜绝了总量不清、经费不清的问题。
五、坚持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回龙圩管理区干部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致力于惩治腐败。对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并给予一定处分,涉嫌犯罪的转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回龙圩管理区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