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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推行“三员”审理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2-12-07 13:11:3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7月20日讯为有效提升党政纪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水平,今年来蓝山县纪委监察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公开审案、保护权益”的理念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各环节,全面推行“助审员、助辩员、听审员”三员审理党纪政纪案件工作新机制,给力“阳光”案审。

一是“助审员”确保“查审分开”。从乡镇纪检干部和县直执法部门干部中选聘8名助审员。助审员在主审负责制下,积极参与指定案件的审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当好主审人参谋助手,自主阅看案卷资料,审核鉴别证据,分析认定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复杂、疑难和涉及专业知识较强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在乡镇纪委初审案件出现人力不足或业务不熟的情况时,安排助审员协助乡镇纪委审理案件,确保了“查审分开”、“审复分开”和“二人审理”制度的落实。

二是“助辩员”维护合法权益。从司法干部队伍中聘请4名助辩员,成为案件审查的助辩人。助辩员查阅案件相关证据,协助被审查人进行质证和申辩,为其提出无错或从轻、减轻处分等助辩意见。在实行公开审理案件中,经受审查人委托或由县纪委指派担任案件助辩人,帮助受审查人进行申辩,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听审员”监督公正审理。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行业群众代表中聘请6名听审员,县纪委监察局提前向听审员通报案件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保障听审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听审员参与旁听公开审理党纪政纪案件的全过程,了解当事人权利保障情况,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公平、公正审理案件。(蓝山纪委郭静)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