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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严肃查处森林失火失职人员

发布时间:2012-12-11 13:31:0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5月21日讯 5月11日,宁远县纪委工作人员把一份处分决定送达到了某镇党委书记万某手中,至此,该县先后有11名由于失职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干部职工受到严肃查处。

经过调查,万某等11名干部职工在任职期间,对森林防火宣传不深入,措施不得力,对野外用火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导致该县在今年1月、2月相继发生5起森林火灾,累计燃烧时间125小时,过火面积385.59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7.18公顷,造成了重大损失,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此,万某等人分别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万某等11名同志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处分。收到处分决定后,万某等人表示服从处分决定,不提出申诉。(宁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