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要求,10月11日至11月3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优化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去年优化经济环境考核排名靠后的县环保局、县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等三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为确保行风评议活动扎实开效开展,该县成立了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落后单位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蔡昌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维刚,县政协副主席、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新民等领导任顾问,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优化办主任刘江明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协、县优化办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情况、服务情况、效能建设情况、问责落实情况。整个活动实施,分动员准备阶段、自查自纠和调查走访阶段、集中评议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10月21日,县优化办召开了2007年度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落后单位行风评议动员会,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度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落后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之后,三个被评单位分别召开迎评动员大会,对照有关政策和评议内容组织自查自纠。
行风评议工作组通过走访部分乡镇、县直单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查了解情况,县优化办分别组织三个单位的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了意见和建议,并与单位交换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三个被评单位进行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整改。
11月21日,召开了2008年全县优化经济环境行风评议测评会议,对去年优化经济环境考核排名靠后的县环保局、县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等三个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标准,主要是看执法是否规范、服务是否优质、行政效能是否提高、问责追究是否落实。参加测评的人员有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乡镇和村组代表、社区代表、服务对象等约100人。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刚主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蔡昌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协副主席张新民出席了会议。县环保局、县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先后作工作汇报发言。县人大副主任刘维刚对三个单位一年来的工作和整改工作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会上,代表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三个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测评,三个单位行风评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1%以上,全部被评定为“合格单位”。(江优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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