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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着力提升政务中心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6:5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宁远县纪委监察局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抓手,作为推进源头治腐的主要手段,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高质量规范政务服务中心

为使政务中心建设硬件过硬,软件不“软”,投资2200余万元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大楼,建设面积10055平方米。中心安装了中央空调、电子显示屏、咨询导向台和电子监控系统等,还设有休息区、等侯区、商务中心等设施,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投资150余万元建设了中心网络系统,网络系统有内网和互联网两套并联的网络,开发了行政审批软件、非税收入执收软件和建设项目税费统征软件。宁远县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堪称一流。宁远县纪委监察局还督促全县应进的36个部门282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公。为确保中心规范高效运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单位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严格实行“六公开制度”、“六类事项办理制”、“首席代表制”、“基建项目联合审批联合收费制度”,真正做到“一条龙”服务、快捷服务、优质服务。今年以来,政务中心以窗口建设标准化、窗管理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开展了标准化窗口创建活动,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每天检查,每周小结,每月评比。通过开展标准化窗口创建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自2007年1月搬入新办公楼运行以来,中心共受理审批和服务事项37341件,办结36976件,办结率99%,其中即办件25150件,即办件的比例达67%。窗口单位2007年收费3127万元,2008年1-10月收费3270万元,收费行为得到规范。特别是今年以来,推行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收费,建设项目报批涉及12个单位、16个审批环节,我们将其压缩为6个环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环保的审批项目仍由单位窗口审批,人防、气象、经委、水利、消防等环节的审批一律由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代理,涉及12个单位的收费项目由财政部门统一征收。今年1-10月,共审批基建项目2816项,审批时间由以前的平均15个工作日,缩短到平均2个工作日;收费854.5万元,比2007年全年742.l万元增112.4万元。采购中心完成政府采购500余项,预算采购资金7785.2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6847.2万元,节约资伞938万元;招投标中心完成工程项目招投标83项,金额17052.8万元;产权交易中心处置资产4l项,成交金额10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权交易实行监督管理与具体操作相分离,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有效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高要求管理部门办事大厅

将公安、交警、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专业办事大厅作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分厅,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要求分厅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对办理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采取上墙或设置触摸屏等方式予以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同时,要求各分厅定期向政务服务中心报送统计报表,报告运行情况。

三、高起点建设镇政务服务中心

将舜陵镇、仁和镇、棉花坪镇、中和镇、桐木漯乡、荒塘乡、湾井镇、鲤溪镇8个乡镇列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乡镇。今年6月,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组织试点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在湾井镇召开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各试点乡镇按照规范、便民、实用的原则,在现有房屋的基础上,建设了办事大厅,将财政、民政、国土、计生、公卫等站所纳入中心,开展便民服务。同时,督促县政务服务电心加强指导,帮助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同时,协调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对下属站所进驻中心大力支持,在资金、物质上给予帮助。(宁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