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十七大和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是开展 “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村用”试点前期的准备工作。该县财政局对全县22个乡镇的资产、债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村用”工作方案。
二是结合该县实际,制订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该县2008年至2012年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
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该县在制订《实施办法》的同时,建立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今年8月21日,由县纪委召集各责任单位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就该县如何开展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讨论。
四是发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根据上级要求,该县向乡镇、村在职干部发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共2500余册,并要求各乡镇将组织乡镇、村干部学习的情况报县纪委。
五是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今年,该县将沱江镇作为全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单位。目前,该镇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选定了两个村为试点村,主要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重点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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