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蓝山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注意把党内监督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廉政提醒谈话和诫勉制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人不定期与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该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同时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在深入开展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廉政承诺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该县共对38名乡镇及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因信访维稳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因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长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蓝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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