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也是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因此,蓝山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案件检查工作的震慑力和影响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查办案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对于大要案,我们在综合研究各方面的线索和掌握的情况后,都制定一个考虑周全、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支持。及时汇报案情,取得支持,排除困难和阻力,为办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精神支持。三是在查办案件中实行“三个倾斜”。即实行领导精力倾斜、后勤保障倾斜、办案力量倾斜,加快办案工作进度。
二、讲究策略,注意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手段突破案件。突破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要善于讲究策略,抓住时机,因案施策。一是把握全局,打好整体战。对案件牵涉到的几名主要涉案人员,在同一时间内,同时将他们“请到”办案点实施“两规”,分别招谈调查了解情况。然后我们根据涉案人员的特点及在整个案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各个击破。二是突出重点,打好攻坚战。我们在查办大要案时,认清主要问题,选准关键人物,掌握主要数据,抓住这些环节找准突破口,攻破被调查人的心理防线,就能掌握我们最需掌握的证据材料,把握案件的全局。
三、落实责任,强化机制,为查办案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良好的办案运行工作机制,是保证案件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我们在查办大要案件时,着重抓好大案要案领导负责制、“两规(两指)”责任制和办案“日碰头”、“周计划”制度,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蓝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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