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为严肃执纪纪律,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从制度着手,多措并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提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率。
一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受处分当事人所在单位在接到处分决定(批复)后,必须及时宣布并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在一个月内向批准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二是建立回复制度。对涉及降级的处分决定,要给工资审批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受处分人员的降级手续,并填写好《处分执行回执》向批准机关回复。
三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脱节和遗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去年1月至今年6月,该县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人次,全部执行到位,纪律处分执行率达100%。(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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