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全县11个乡镇实行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周密组织部署。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成立了调研组,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县纪委副书记带队,深入乡镇走访群众,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进行认真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实行县纪委常委分包联系乡镇负责制,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出台了《关于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了一些具体工作制度。如不少乡镇实行了信访公开听证制度,对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召开听证会,由调查组向信访人通报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当场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
三、突出重点环节,逐步稳妥推进。一是公开受理环节。各乡镇利用有线广播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受理渠道及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引导党员群众依法信访。二是公开调查环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之外,一般信访公开调查过程。对一些集体访、疑难访问题,让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三是公开处理环节。乡镇纪委根据不同性质的信访问题,选择不同形式公开处理结果。对涉及大部分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上访单位上墙公布、广而告之;对一般性署名信访,当面向举报人通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匿名信访,分别在领导班子、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会议上予以公布;对重大的信访问题,事后及时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江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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