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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纪委、县监察局严明清明节期间参与祭祖扫墓纪律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0: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3月17日,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期间参与祭祖扫墓活动的纪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江华县纪委、县监察局及时将“规定”精神传达到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该县纪委、县监察局要求,要严格遵守市纪委、市监察局的七条规定,确保在清明扫墓期间不忘节俭,保持廉洁,保证“清明”,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倡导“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比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凡有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特别强调要切实增强安全防火认识,坚决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对因扫墓引起火灾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或法律责任。(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