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本着“审理案件与业务指导并重”的原则,通过采取集中培训、重点指导和规范程序等办法,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由于编制少、兼职多,调整频繁,业务学习不够等问题,组织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审理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编发《审理动态》业务指导期刊,供干部学习。
二是贯彻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针对违纪人员的错误事实查清后,如何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正确处理等疑难问题。采取“请上来、坐下来、走下去”的方法,由审理室人员深入到基层单位作现场解答,基层干部把握不准的问题也可直接找县(区)纪委把关,提高基层案件质量。
三是针对基层单位办案程序、卷宗文书不规范等薄弱环节,制定下发了《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八项制度、办法》,部分县区纪委制作了《基层案件模拟卷宗》,为基层办案提供范本,提高基层单位办案程序的规范性。(刘颖)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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