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执纪,确保处分不打“白条”,江华县纪委、监察局从制度着手,通过建立健全纪律处分四项制度,确保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一是报告制度。要求执行单位在接到处分决定(批复)后,必须立即宣布执行并及时办理职务、工资等配套处理手续,同时在一个月内向批准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二是回复制度。对涉及降低工资的案件,专门给工资审批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受处分人员的降低工资手续,并填写好《处分执行回执》报县纪委、监察局。三是定期检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每季度末处分执行情况,防止脱节和遗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处分决定不执行、不回复、不落实致使执纪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近几年来,该县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率100%。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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