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对中小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江永县委、县人民政府建立了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11月7日,向各乡镇、县直单位印发了《江永县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制度规定:
一、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凡对中小学校进行监督检查,须征得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意批准,并通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综合协调,事先通知学校后方可进行。
二、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到学校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对中小学校的检查必须坚持“只处分人,不带走钱”的原则,必须罚没的违纪违规资金,除应退给学生的以外,应全部上交县财政,统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贫困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检查为名,强行向中小学校收取检查费、检测费、服务费、咨询费和高额培训费等,也不得强迫学校接受指定性有偿服务。
四、对违规擅自进入学校检查的,中小学校可以抵制,并及时向县纠风办报告。对违规到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的,将予以严肃查处。(江永县纪委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