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始终把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狠抓制度健全、线索搜集和案件查处入手,不断促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今年1—8月份,共受理社会各界和上级行政效能监察机关转办的案件18起,全部及时办结,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狠抓制度健全。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程序规定》、《关于东安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东安县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东安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促进政令畅通的纪律规定》,对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责和权限、投诉范围和渠道、投诉处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投诉受理登记、自办、转办、督办、反馈、回复和归档立卷工作流程,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规范运转。
二是狠抓线索搜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县政府各部门、驻东安有关单位建立投诉平台,公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公示牌悬挂于各部办委局机关服务大厅或显要位置,以畅通投诉渠道。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数个调查组,深入全县各有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调查,多方听取意见,找出服务质量不优,效率不高,依法办事不够,执法队伍素质不强等几个方面的问题,从中发现和梳理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的案件线索。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以及因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免谈话及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的文件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到目前为止,该县共有12名工作人员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被行政效能告诫。(唐守艮)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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