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干部的良好形象,保证反腐倡廉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党的纪律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制定发布了机关干部“十严禁”规定。
“十严禁”的规定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被调查对象的吃请、礼品礼金和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和为涉案人说情打招呼;严禁泄露举报内容、案情和其他工作机密;严禁用违法违纪手段对待被调查对象;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或拖延不办;严禁借调外单位设备、物资供个人私用;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严禁工作日早、中餐饮酒和其他时间酗酒。
据悉,该规定已通过文件和新闻形式发布,市纪委监察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