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双牌县召开全县治理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将严肃查处政法干警十类经商办企业问题: 一是政法干警投资入股矿山或以其它方式参与矿山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政法干警从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 三是政法干警单独或参与经营歌厅、舞厅、夜总会、洗脚按摩等娱乐业; 四是政法干警单独或参与经营宾馆、酒店、茶楼等服务业; 五是政法干警开办、领办或投资入股、入干股和合伙合资等形式参与客货运输,建材生产与销售; 六是政法干警单独或参与啤酒批发与销售、木材的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烟花爆竹等危爆化工物品的生产、销售,废品收购等经营活动; 七是政法干警与单位工作脱钩或半脱钩,长时间在外从事经商活动,或者违规在企业等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 八是政法干警利用职务之便,为麻将馆、按摩店、赌场等场所和相关企业(包括个体)提供保护、疏通关系,或给予关照、不予查处等,违规收取费用或获取好处,变相从中分红渔利; 九是政法干警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是政法干警的配偶及子女没有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在政法干警职权管辖或职务影响的范围内人事某些特种行业,或与其管辖的业务工作相对应的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
为保证本次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会议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和常务副组长,、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干警中存在经商办企业的上述十个方面的问题,对能在整改期限内主动讲清问题,并主动退出经商的干警,一律不予追究;对不主动交待,或由公开转为隐蔽,由直接转为间接,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该调离、辞退的坚决调离、辞退,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公、检、法、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当场上主席台作表态发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从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实际成效中探求规律,建立长效机制。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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