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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五项制度改进领导作风

发布时间:2012-12-11 10:23:4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宁远县委建立健全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规定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每人每年下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100天,写出2—3篇有见地、有份量的专题调查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公务活动制度,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县委常委一般不参加各类奠基、剪彩、展览、展销、校庆、广庆、开工典礼等礼仪活动,县委常委到外地参加公务活动,需经县委书记同意。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县委研究决定;

三是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制,县级领导要联系乡镇、中心工作村、特困企业、扶贫点,每年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4次,同时,将工作情况列入干部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是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县委每年要组织开展4次以上较大的决策督查活动,抓好全县重大决定、重要工作和转变作风的落实,同时,建立督查工作报告制度和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县级领导检查督促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规定了县级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及办理程序,同时,坚持信访工作的领导接待日制度、定期研究制度、重点问题排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检查督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宁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