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新闻 > 正文

蓝山设立“三道坎”提高乡镇和县直纪检组织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2-12-11 10:07:0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了确保案件查办质量,蓝山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所办案件设置“三道坎”。

一是立案单位预审关。乡镇、县直部门对案件调查结束后,先把相关材料进行预审,预审的内容是: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办案手续是否完备,审理谈话记录情况,撰写审理报告稿。

二是县纪委审理室主审关。立案单位预审结束后,将案件材料(包括预审材料)送交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由县纪委监察局审理室进行主审,主要步骤为:县纪委审理室根据案件实际,检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检查预审材料是否规范;提出整改或补充意见和建议。

三是立案单位补审关。县纪委审理室对案件材料提出整改或补充意见和建议后,将案件全部材料交由立案单位进行整改和补充。立案单位在整改或补充完毕后,将情况汇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经审核同意审结后,立案单位方可办理处分手续,结案。去年以来,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共办案41件,案件合格率达到100%。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