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13日讯 “各单位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设立岗位去向牌,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佩戴胸章,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务用车加油一律实行加油卡结算,一车一卡,堵塞公车用油漏洞。”……日前,零陵区为进一步细化、量化《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内容,增强操作性,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的细则》,对“十条规定”提出了三十条具体的要求(简称“三十条”),颁发全区,要求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按照《细则》规定,全区乡镇办事处、区直单位及下属机构新购、安装250余台指纹打卡机。区纪委统一制作了8000余枚工作徽章,徽章上标明了工作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编号;印制了280余张公务用车标识。从4月1日起,全区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每天四次;全区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工作徽章亮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公务车辆(含租用车辆)一律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结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细则》还对乡镇干部“走读”、私驾公车、违规查检、奢侈浪费、与民争利等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为确保《细则》三十项内容落到实处,区作风办组建了两个督查小组,工作日每天深入各单位明查暗访,认真开展作风建设督导和督查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开作风建设举报电话(2390216)和举报邮箱(yz2390216@163.com),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作风问题信访件,实行从严从快处理。(零陵区纪委办公室 唐顺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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