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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治办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3-05-15 11:59:3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工作,近日,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排查和检查。

  排查和检查的内容主要是:(1)对2013年新立项、开工的规模以上(市级500万元以上、县区级200万元以上,下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开展滚动排查。(2)2007年1月1日以来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清查建帐及问题整改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情况。(3)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房地产项目的清查与治理情况。(4)市纪委监察局、市专治领导小组及市专治办对以往各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交办整改和追责意见的落实情况。

  这次排查和检查工作采取先由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项目主管单位自查自纠汇总上报,再由市专治办统一组织逐一核查的方式,分自查自纠和组织核查两阶段进行,时间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为使这次排查和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专治办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二要明确责任。排查和检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主管部门组织自查,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项目主管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对本行政辖区内和本单位所属规模以上工程项目的排查和检查工作。三要建立台帐。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对今年以来新立项、新开工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建立台账。2007年1月1日以来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建立台账的,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在今年6月10日前按要求补建好台账。以上项目台账分别抄送市专治办存档。四要整改问题。对滚动排查中发现的今年以来新立项、新开工的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发函给项目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在以往各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尚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问题要督促项目单位整改,所有待整改和交办追责的问题要在2013年6月10日前整改到位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到位。(市专治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