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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编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13-05-16 11:45:2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江永县夏层铺镇洞美村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模式,着力编织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制度笼子”,取得明显成效,曾多次被省市县授予“目标管理先进村”、“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科学发展魅力乡村”等荣誉称号。

一是完善村财政代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洞美村在全面实行“村财镇代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硬性要求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由中心代理记账。同时规定,每月28日为财务开支票据审核日,所有开支票据由村理财小组和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共同审核,对有异议的票据要求经办人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报账。自实行村财镇代管工作以来,全村无一张不合理开支入账,全村的资金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有序。

二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为规范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行为,洞美村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的制度措施。规定工程建设投资额2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标的1万元以上,土地权属转让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后,由村支两委审核,再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招投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并邀请镇纪委代表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2008年以来,该村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拍卖集体山场采伐权,获得了近140万元的收益。该村将这些收益全部用于修建本村跨河大桥建设及村内道路硬化、自来水进户和巷道改造等工作。资产资源处置的阳光运行,使得全村的公益事业建设进度得到保证,村旧面貌彻底改变,有力促进了全村文明建设。

三是完善资产资源监管制度。一方面建立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的问题,洞美村建立了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集体资产监管中心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2012年,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对村集体所有山场,重新进行了四至确位并统一挖沟划界,集中力量对集体山场进行了抚育和管理,有效确保了无山场矛盾纠纷和集体收益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实行重大项目建设委托办理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需要项目资金注入运行的,特别是村统筹部分是保障项目进展的基础,其主要来源于村民自筹和集体统筹。为促使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本村新农村建设,洞美村用强有力的村规划效果图、分步实施时效图及远景效果图来说服村民,鼓舞村民;为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实施村里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村支两委委托财务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村小组长、老党员、村纪检员及反对意见代表全程参与,共同负责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拨款、验收等工作。(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