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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三访”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5-29 10:04:3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来,湖南省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案件回访、主动走访等“三访”活动,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达到工作有新亮点、服务有新举措、质量有新提高、效能有新加强、形象有新提升的“五新”目标。

市检察院成立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以暗访为主、明察为辅,对市检察院每月至少暗访一至二次;对基层院暗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暗访五个方面的情况,查制度执行。是否全面落实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省委“改进工作九条规定”、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十条实施意见”;是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查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查上下班考勤、人员去向、在岗工作状态;是否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查工作态度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工作是否规范,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查廉政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查党风廉政和励行节约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其他需要明察暗访的情况。明察暗访小组检查时,当场填写明察暗访工作登记表,及时记录明察暗访情况,明察暗访小组所有成员在登记表上签名。对所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检察院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科考办法或基层院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违规的,依据市检察院2013年科考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基层院工作人员违规的,年底在基层院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根据《湖南省检察机关办案跟踪监督回访考察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督、考察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执行法律和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案件回访主要有四个程序,纪检监察部门派员从市检察院办案台帐中随机抽出,对确定回访案件的办案部门发出《案件回访通知书》,办案部门在收到《案件回访通知书》后,在十五日内将本案所有材料装卷后送达纪检监察部门。对反贪、反渎、公诉、民行、侦监部门所办结的案件,每年至少安排组织一次以上的案件回访考察。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办案部门的案卷材料,明确案件回访考察人员,拟定回访提纲、明确重点内容,并报院领导审查。院领导听取案件回访情况汇报后,根据回访情况,对办案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检察纪律和规章制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作风优良的,受到好评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存在违法违纪或不廉洁的问题,一经查实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站点以及检察院所在地社区领导、群众,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全面了解检察人员办案执法情况、工作效能情况、遵纪守法,以及干警八小以外个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走访结束后15日,书面向院领导报告走访情况以及提出建议。市人民检察院  于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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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